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市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1-02-14 00:00

各县(市)区科技(文体)局:

            近日,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1]4号),我局下发了《2011年度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榕科[2011]14号)。请各县(市)区科技(文体)局按照文件精神,围绕本地区重点产业,遴选、推荐符合《福建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2011年度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所列的基本条件,具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能够重点解决县(市)区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在较短时间内能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备选项目,于3月5日前将项目推荐表报市科技局计财处。届时我局将与各县(市)区科技(文体)局组织调研。

            各县(市)区科技(文体)局在组织申报项目时应注意:一、各县(市)区应明确本地区的支柱产业,按支柱产业的规模列出前几位。二、所推荐的项目应能解决本区域支柱产业内的关键共性技术。三、承担单位必须是该支柱产业中的重点企业(按2010年企业产值排名)。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并与相关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五、已承担2009年和2010年度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的单位,项目未结题的不能再申报本年度省、市区域科技重大项目。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1]4号)

2、2011年度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2011年度省、市区域科技重大项目推荐表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来源: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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