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三批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海上福州”与农业)的通知
时间:2020-07-27 09:20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推进海上福州创新驱动,促进农业创新、提质增效与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三批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海上福州与农业)。请按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榕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要求严谨、客观、真实。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要具体、明确,可量化考核、评价,并作为今后签订任务书的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与研究开发费用管理制度,设立研究开发费用明细台帐。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后补助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项目预算的50%。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企业其他负责人(总裁、总经理、技术总监等)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委托书应作为申请书附件)。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可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六)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单位或被执行人。对市属事业科研机构,将同时考核单位整体结题率和剩余到期未验收项目数量,作为受理或立项核减的重要依据。

(七)企业项目由申报单位纳税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由所在单位直接推荐。

(八)立项数量未达到计划立项数量的,按实际立项数立项。

(九)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本批一般只能申请1个项目。已申报本年度第二批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并立项的企业(第一申报单位),不能申报本批项目。

二、重点支持方向和项目类别

围绕海上福州,农业创新、提质增效与绿色发展等方向,支持上述领域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

(一)星火计划(申报代码:2020FZN0101)

国际化深远海养殖技术、海工装备养殖平台示范;大宗海产品综合利用技术和现代加工装备;高值化海洋功能食品和生物制品;海洋生物营养成分和活性物质提取关键技术;水、农产品加工保鲜、冷链物流、交易系统开发;新品种选育、规模化繁育、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物联网与智能控制的设施现代农业;地域特色农业示范与推广;数字农业(海洋)、智能控制、精准化服务、遥感监测等。

以上计划立项数不超过2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支持方式为后补助。其中,“海上福州”方向不超过10项,农业创新、提质增效与绿色发展等方向不超过10项。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业加工型企业、台资农业企业。

2.申报材料包括《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业加工型企业和台资农业企业资质材料以及合作协议等。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81--2022731日。

(二)农业科研(申报代码:2020FZN0201)

围绕区域农业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的公益性科研项目。计划立项数不超过5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支持方式为前补助。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

1.市、县(区)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

2.申报材料:《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81--2022731日。

(三)与定西市科技合作交流(申报代码:2020FZN0301)

计划立项数不超过5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支持方式为前补助。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应为定西市开展科技服务或与定西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质性的合作,有合作协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申报主体应为有实质性合作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81--2022731日。

三、注意事项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用户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

(二)县(市)区、市属企事业单位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在申报起止时间内,县(市)区、市属企事业单位应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推荐后不能退回修改。

(三)网络申报起止日期为2020727日至823(24:00);县(市)区、市属企事业单位推荐起止日期为2020824日至31日(24:00)。

四、联系咨询方式

1.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  赵龙         郭文涛  

联系电话  88030890   83333531

2、行政中心窗口电话:87807955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727

来源:科技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