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要,依托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园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引进一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等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外国专家,推动我市重点领域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服务我市新区、自贸区和海西引智试验区建设。
(二)申报标准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外籍专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非华裔外国专家入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一般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70岁,每年须在榕工作不少于2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技术研发或管理实践经验;
3、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著名非政府组织中担任高层管理职务;
4、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
5、拥有我市重点产业、行业、领域发展急需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或核心技术;
6、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外籍专家。
(三)支持措施
1、对于引进长期全职外籍专家(在榕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事业单位,市政府给予用人单位70-100%的工薪资助(指税后工薪不含奖金); 引进短期外籍专家(在榕工作每年不少于2个月的事业单位,市政府给予用人单位50-70%的工薪资助;
2、对于引进长期全职外籍专家的企业,市政府给予用人单位50%的工薪资助; 引进短期外籍专家的企业,市政府给予用人单位40%的工薪资助 ;
3、工薪资助以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的工薪或报酬为准,每年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当年度获批,第二年仍可继续申报。资助年限不超过2年。
(四)申报主体
我市非外资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中方出资比例不少于50%的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也可申报。
(五)申报材料
《福州市外专百人计划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7份、电子文档。附件材料包括外籍专家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或项目合作的合同或意向书复印件(中外文对照,须列明外籍专家在本年度内来榕工作或服务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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