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组团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
时间:2021-02-24 16:18
  (1)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以下项目:科研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中长期培训项目;根据国家和我省重点建设工程、科研开发、生产试制以及基础研究等领域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其他涉及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培训项目;具备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相对固定的专业规范的高层次境外培训机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高水平专业课程设计、科学规范的参训人员选拔机制的国家以及省级重点党政人才培训项目。
  重点支持以下项目: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重大发展战略研究、新兴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保障、法制建设等涉及宏观管理和改革创新的培训项目;结合“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特色培训项目。服务我省自贸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发展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培训项目;国家重点培训项目:中国制造2025专项培训项目、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培训项目和科技创新、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专项培训项目。
  (2)支持措施
  对于获得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并按规定执行完毕的出国(境)团组,市政府给予每个培训团组10-30%的经费资助。
  (3)申报材料
  培训项目计划统一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进行网上申报后,向市科技局报送《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书面材料一式四份。申请表用A4纸通过国家外专局“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系统”打印后签字盖章。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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