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人才特聘岗位计划
时间:2021-03-12 10:09

  一、目标任务: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和“海丝”核心区建设需要,依托龙头企业、重点园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聘请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创新能力,在推动技术创新、学科发展方面能够发挥骨干作用的海外人才来榕应聘事业单位特聘岗位相关工作和担任自贸区聘任制公务员。

  二、申报条件:海外人才特聘岗位为我市紧缺急需的岗位,该岗位具有专业性、稀缺性、急需性或不可或缺性。因疫情原因,“海外人才特聘岗位计划”专家引进时间放宽为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聘用的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中担任相当于教授、研究员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中担任高级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中担任高层管理职务;或是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或工程技术人员;或是教育、科技、卫生、战略性新兴产业、交通、金融、商贸、城市规划与管理等领域发展所急需的其他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管理人才。
  2、除要求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外,还要具有良好的政府或企业合作能力,具备敏锐的创新意识以及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著名非政府组织任职经历的人员优先。
  三、支持措施
  1、根据特聘职位、学历、职称、资历,综合考虑国际同类公务人员工资水平,自贸区政府机关单位特聘岗位年薪为10-30万人民币,由市财政全额核拨。事业单位特聘年薪标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特聘年薪由市财政全额核拨,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特聘年薪由市财政给予50%的资助。特聘工资均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
  2、特聘单位为其提供必要的项目启动经费、硬件设备和稳定的项目经费支持,特聘人才有权决定项目经费的使用;
  3、可按其业绩和能力,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 
  4、特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其缴交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5、为特聘的外国专家申办来华工作许可、外专证、居留许可等提供绿色通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友谊奖。
  四、申报主体 
  福州市“海外人才特聘岗位计划”需为我市各事业单位、自贸区行政部门。
 

 

  

来源:福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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