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福州市科学技术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和“福州科技”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3号楼5层,联系电话:83350561,电子邮箱:fzcyc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有: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福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福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明确了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处室,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获取信息的办法,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方式、处理程序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相关职能,严格依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编排,并适时更新,到目前为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件,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向市档案馆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39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加强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今年以来,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科技”专栏公开科技政策和信息667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主动公开文件39篇,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由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加强内容审查把关,及时做好我局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公共政策、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的信息发布。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由专人负责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维护,持续加强平台监管,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三是做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件,纸质文档均按时送交市档案局。
(四)监督保障
1、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做好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工作。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所有事项办事指南至少配置3项常见问题,常见问题配置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省网办咨询系统的精准性和便捷性。补充完善办事指南申报材料范本,对所有须申请人自备的材料均在办事指南中规范配置了格式文本和示范文本,配置率达100%,优化办事指南设置,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便民度和规范化。二是不断优化审批方式。2022年,围绕“三减一提升”目标,进一步缩减办事承诺时限,全类型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的比例达95.99%。在原有基础上,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等6个四星级事项提升为五星级事项,将“《福建自贸试验区境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确认函》办理(福州市)”事项跑趟类型从“最多跑一趟”提升为“一趟不用跑”,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增强政务服务效能。全类型事项“全流程网办”比例从48.84%提升至60.47%。“一趟不用跑”比例从97.67%提升至100%。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提升至100%,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所有入驻事项均实现“零跑腿”。宣传推广“榕政通”服务,办结件结果文件均通过“榕政通”EMS快递服务送达。三是持续完善自建系统。优化“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流程设置,增加项目验收整改模块,使系统操作更便捷,流程环节更合理。截至目前,市科技局窗口业务受理总数2027件。电子证照生成率为100%,位列全市第1名。被评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先进窗口2次。目前,我局入驻行政服务中心43项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一趟不用跑”。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和即办件比例达100%。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机关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以公开透明、科学有效、双向互动为原则,把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通过信访、12345诉求件等渠道做好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2022年,我局共处理12345诉求件40件、信访件6件,未出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此外,我局定期更新福州市科技局官方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号内容,及时回复网民留言。2022年以来我局相关工作在科技日报登载10篇、福州日报47篇、福州晚报39篇,并被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科技网、海峡网等多家媒体转载。发布“科技专栏”动态及图片新闻逾255条,政务微信推送逾505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件,向市档案馆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39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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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按规定答复。历年累计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已答复15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 业 企 业 |
科 研 机 构 |
社会 公益 组 织 |
法律服务机 构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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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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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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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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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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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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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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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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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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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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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政策的把握不准,干部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增加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参与和监督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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