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福州市科学技术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规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福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福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明确了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处室,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获取信息的办法,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方式、处理程序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相关职能,严格依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编排,并适时更新,到目前为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全面落实《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以福州科技专栏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件,向市档案馆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51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我局在答复申请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申请主体以自然人为主,所有办件都在20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满意度100%。2023年,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挂靠办公室,配备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扣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审核稿件来源与信息内容,坚持“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和“分级负责、严格把关”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准确、及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建立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台账,细化网站和新媒体管理、信息发布审核、政务公开、网络留言答复等工作流程。三是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今年以来,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科技”专栏公开科技政策和信息618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文件51篇,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由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加强内容审查把关,及时做好我局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公共政策、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的信息发布。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由专人负责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维护,持续加强平台监管,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三是做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1件,纸质文档均按时送交市档案局。
(五)监督保障方面
1、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持续在“减时限、减跑动、减材料、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积极研究并优化、规范入驻事项办理流程,提升办事便捷度,全力推动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全类型事项“全流程网办”比例从60.47%提升至86.79%,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所有入驻事项均实现“零跑腿”。办结件结果文件通过“榕政通”EMS快递服务送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尽力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EMS使用量达1176件。二是做好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工作。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优化办事指南设置,办事指南每个事项的申报材料均向申请人详细提供填报参考模板,每个事项均结合实际设置至少3个常见问题,常见问题配置率达到100%,切实提高了政务服务便民度和规范化。三是强化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始终把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重点工作来抓,不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教育和业务知识交流学习,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服务上做到热情周到,业务上精通娴熟,切实落实“好差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窗口无否决权”“限时办结”等政务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管理和审批流程规定完成好审批服务工作,切实增强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截止目前,市科技局窗口业务受理2301件,目前,我局入驻行政服务中心53项审批事项全部全部实现“一趟不用跑”。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办”和即办件比例达100%。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机关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以公开透明、科学有效、双向互动为原则,把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通过信访、12345诉求件等渠道做好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2023年,我局共处理12345诉求件51件、信访件5件,未出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此外,我局定期更新“科技福州”微信公众号内容,及时回复网民留言。2023年以来我局围绕福州市科技系统的特色工作、亮点工作,注重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改革举措的及时宣传和推广,在“科技福州”微信公众号共发布486条信息,累计粉丝数量6460人,福州科技专栏发布信息257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福建日报、科技日报等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科技创新工作100多篇,并被新华网、学习强国等多家媒体平台转载。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件,向市档案馆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51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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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2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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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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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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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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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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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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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按规定答复。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研发经费相关数据咨询、孵化器相关数据咨询和众创空间相关数据咨询方面的内容。我局历年累计受理了20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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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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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企 业 |
科 研 机 构 |
社会 公益 组 织 |
法律服务机 构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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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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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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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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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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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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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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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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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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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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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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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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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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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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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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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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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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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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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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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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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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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程度不够,对相关文件的公开属性、公开范围等把握不够准确。
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规范性文件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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