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的通知
时间:2022-09-02 09:40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的通知》(闽科成函〔2022〕42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与中国科学院开展科技合作,推动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现面向全市征集中国科学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以下简称“STS重大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方向

围绕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凝练项目需求。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须由在榕注册企业与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合作(签订正式的技术合同并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备案)并联合申报,项目需求应具备合作基础或合作意向。

2、申报的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6年1月1日。

3、申报的项目需求建议单位编写项目需求简介(格式见附件2),字数不超过800字。已获得科技、发改、工信等政府部门立项支持的相同或类似项目原则上请勿重复申报。

三、推荐指标

省科技厅下达我局推荐指标为2项(其中福州高新区1项)。请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认真发动、择优推荐。每个县(市)区限推荐1项。

四、申报资助经费标准

单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中国科学院在闽研究所推荐项目除外)。申报企业或中国科学院在闽研究所推荐项目的合作企业需为项目实施提供自筹资金。

五、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核实后报送市科技局,提交材料:《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简介》(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PDF文件和Word文件各一式 1 份。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间:

材料电子档发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周一)

3、材料报送邮箱:

材料电子档发送至:kejicg@163.com

六、其他事项

1、企业应对所填写的各项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内容做真实性承诺,如在审核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则取消申请资格,纳入诚信系统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基础研究处

郑荣火 83322832  13809512823

   13506998988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的通知(闽科成函〔2022〕42号)

2、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简介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月8月31日

来源: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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