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日期:2024-04-19 09:15 来源:市局抽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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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6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食糖、肉制品、饮料、豆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共抽检134批次,其中合格132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二、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性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兼有杀卵作用,为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水胺硫磷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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