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351-2702-2012-0000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2-03-28
- 标 题: 福州市人防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通信警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防办[2012]42号
- 发布日期:2012-03-28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防办,指挥所管理中心:
根据《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人防通信警报的使用维护管理,确保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状态,现就有关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人防视频会议通信设备的调试制度。认真做好每周一全市视频会议联调工作,各单位必须准时参加联调,做到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霉雨季节要经常加电除湿,防止设备受潮断路损坏。
二、加强警报设备的维护管理。警报器要24小时接电、开机,每周要进行测试,检查警报器工作运行情况,确保关键时候万无一失。
三、规范警报中央控制站设备的管理。严禁使用警报控制电脑上互联网,防止电脑中毒导致警报设备控制瘫痪。警报软件要加设密码,防止无关人员登录操作。
四、完善警报社会化管理工作。要积极主动与警报设备安装点单位、管理人员的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培训、指导,提高管理技能,要重视对设备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要适时与市人防办通信站(指挥所管理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人防通信警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共同抓好人防通信警报维护管理工作的合力。
五、2012年7月份开始,市人防办每季度将对所有县(市)、区警报进行2次统一检测,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做好检测情况记录。
做好人防通信警报管理维护工作,既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现实要求,也是各级人防部门的职责所在,各单位特别是县(市、区)人防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把做好通信警报维护管理工作,提高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心履行职责,扎实防止和杜绝因疏于管理产生的不良后果,树立人防的良好形象。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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