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时间:2009-06-24 14:54
各人防防护设备定点厂、各县(市)、区人防办: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防办开展的人防防护设备工程质量现场检查学习交流活动和管理座谈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人防防护设备管理,维护正常的防护设备市场秩序,确保防护设备工程质量,根据国人防200658号《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和省、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当前我市防护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规定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防护设备产品到场检查制度。
各“定点厂”在防护设备预埋件运至工地未安装前,必须提前两日填写人防防护设备产品到场检查申请报告表(见附件1),向工程所在地人防防护设备管理部门报备,内容主要包括出货手续、运输凭证、产品合格证、产品型号、数量、产品质量情况等,防护设备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检查。申请报告表一式两份,人防部门和防护设备厂家各持一份,作为日后工程竣工验收的评定材料之一。从通知即日起签定防护设备销售安装合同的工程按本规定要求执行。
二、单个人防工程不允许多家“定点厂”分项施工。
为确保防护设备产品质量,一个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只能由一个具有资质的防护设备厂承包施工(原防护设备安装单位主体资格灭失的除外),防护设备定点厂不得与建设单位签定分项工程合同(如仅签定门框销售安装合同)。若有违反者,防护设备工程竣工验收时不予评定,并由违规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三、加强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检查监督。
在防护设备预埋件施工阶段,“定点厂”应严格按照防护设备、暖通设备预埋及安装要求(见附件2)施工到位,建设单位通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时,防护设备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场积极配合,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做好整改和反馈。
四、进一步规范防护设备产品外观标识。
防护设备的外观颜色、标识内容应按榕人防200788号文件规定要求施工,油漆质量应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另补充要求以下几点:
1、统一防护设备产品铭牌。铭牌采用铝质材料制作,蓝底白字,长95mm,宽70mm,厚1mm,四角使用铆钉固定,统一安装于离门框下框1.6米高的门框侧面上,防爆波活门铭牌安装于门扇表面中间位置,铭牌内容及样式如下:
 
2、钢结构人防门里外双面拉手都应安装到位,以方便使用。
3、在临战封堵框两侧墙面应标识“临战封堵”字样,竖向排列,字体颜色为红色,门洞宽4米以下的临战封堵标识字体宽12cm,门洞宽4米及4米以上的标识字体宽16cm。
五、防护设备在初次验收前不得预先做表面油漆工序。
人防防护设备工程在竣工报验检查前,所有防护设备产品不得预先做抹灰、粉刷和油漆等工序,钢结构部位只需刷好底漆防锈,混凝土结构部位不做任何修饰,以便对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更直观的检查,待初检通过后再进行防护设备产品外观及标识施工。各厂家从2009年1月1日起签定防护设备销售安装合同的工程按规定要求执行。
六、防护设备应严格按图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和人防部门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变更安装。
当遇到工程现场土建结构条件限制等原因,防护设备无法按图施工时,“定点厂”不得擅自改变安装的防护设备型号、方向、安装方法等,应报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方案,并上报人防审批部门核准,方可进行变更安装施工。
七、按时报备工程合同,报备合同必须使用原件
“定点厂”与建设单位签订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里注明报送市人防防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防护设备工程合同应使用原件按时报备,报备的合同范围包括福州地区(含五区八县)防护设备工程,如发现有意漏报、虚报合同者,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省人防办近期将出台防护设备指导价,各“定点厂”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在规定的价格范围内进行经营销售。如有违反指导价格规定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九、按规定要求,从2008年4月1日起新审批的人防“结建”工程防化、通风等设备应按要求施工到位,各“定点厂”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施工队伍业务素质,保证防护(防化)、通风设备的安装质量。
对防护设备厂的违规行为,我办将根据国人防200658号《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和省、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全市通报,违规两次以上者将取消福州地区经营资格。望各“定点厂”按通知规定严格遵守执行,各县(市)、区人防办要结合通知规定要求,加强防护设备管理,提高我市防护设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附件:1、人防防护设备产品到场检查申请报告表
     2、防护设备、暖通、防化设备预埋及安装要求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1
人防防护设备产品到场检查申请报告表
 
防护设备厂家名称
 
合同
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址
 
防空地下室面积
 
抗力等级
 
防护单元数
 
预埋件安装分部
 
产品到场时间
 
预定安装时间
 
申请报告时间
 
检  查  内  容
  项 目
自 查 情 况
说 明
出货单、
运输凭证
 
检查出货单手续、运输发票是否规范齐全
产品合格证
 
核对合格证编号和产品编号是否一致
产品型号、数量
产品名称
型 号
数量
检查结果
防护密闭门
 
 
该工程防护设备共   樘,本次检查   樘,型号数量与合同一致。
密闭门
 
 
防爆波活门
 
 
外封堵框
 
 
内封堵框
 
 
 
 
 
 
 
 
产品规格尺寸、质量情况
 
防护设备厂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1、在防护设备预埋件运至工地未安装前,“定点厂”必须提前两日填写本表并向当地人防防护设备管理部门报备。
   2、本表一式两份,人防部门和防护设备厂家各持一份,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评定材料之一。
 
附件2
防护设备预埋及安装要求
 
1、临战封堵框应在工厂平整台座上焊接成形,正面的不平整度小于2MM,外刷防锈漆两道,应支撑牢固,严防浇注混凝土时位置变形。
2、各种门框预埋角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锚勾长度、间距、尺寸、型号等必须符合设计所选的图集要求。
3、人防门前应设置安装吊钩,φ12—φ20,钩住顶板上层钢筋。
4、活置式防护密闭门门框、应在安装底板筋时一次预埋到位,门槛面标方应与地面建筑标方相同。
5、如防护密闭门、密闭门设计为有槛门,可在底板混凝土浇捣后,在墙板钢筋绑扎后,即进行角框安装,要求角框面与混凝土结构面平齐。
6、三防门角框安装后进行各个面垂直调整,应采用钢支架将门框支撑牢固,钢门框支撑面的平整度不应超过1㎜,每边不平整部分累计的长度不应大于该边长度的20%,且应分布在2处以上,门框四边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长度的2‰。
7、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等的门扇安装必须符合《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暖通、防化设备预埋及安装要求
 
1、当管道穿越防护密闭隔墙及密闭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
2、给水管、压力排水管、电缆电线等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用壁厚大于3MM的钢管。
3、人防通风预埋管以δ=2~3mm钢板焊接成形,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中间满焊密闭翼环(δ=2~3mm、b=30~50mm),两端伸出砼墙不小于100mm。
4、测压管以DN15镀锌钢管煨制、焊接,不得丝接,在砼中管段任意部位焊接密闭翼环,出砼面不小于100mm,管口向下。各种密闭阀门、排气活门安装时均应衬以橡胶密封垫圈
5、密闭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电线穿墙短管宜为30—50MM。
(2)给水、排水穿墙短管应大于40MM。
(3)通风穿墙短管应大于100MM。
6、各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均应预埋4~6根备用管,管径为50~80mm。
7、通风机、过滤器、纸除尘器、过滤吸收器、密闭阀门等各种设备的安装必须与设计图纸相符合,且必须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来源: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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