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防办转发福建省人防办关于规范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标牌设置的通知
时间:2014-02-14 15:28
县(市)、区人防办

    现将省人防办《关于规范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标牌设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福州地区人防工程标牌安装和管理实际情况,要求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防办要认真按照省办有关规定要求,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人防工程标牌设置安装和监督检查。在建设单位组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提前将有关通知要求告知到位,指导建设单位填写人防工程标牌制作信息表(附件1),方便建设单位落实标牌安装工作。

  二、人防工程标牌管理工作中要注意的事项

  (一)具有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权的各县(市)、区人防办管辖范围内的人防工程,其标牌标明的监督单位及标牌下方监制单位都应为各县(市)、区人防办。没有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权的福州四个城区,人防工程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为所在区人防办,标牌下方监制单位为福州市人防办。

  (二)《福建省人防工程人防标牌制作悬挂技术规范》(附件2)中“外部标牌”的三款标牌全部使用2mm厚高级铝板制作,由于安装在室外,要求在标牌的上下两边中间位置各加钻一个孔,使用不锈钢膨胀螺栓配以广告钉加固安装在墙面。抱箍固定的标牌按原设计制作安装。

  (三)《技术规范》中“内部标牌”的管理标识牌,标牌上的管理编号统一设置为位数,第一至第四位数为审批修建防空地下室年份;第五、六位数为所在县(市)、区编号,鼓楼编号01,台江02,仓山03,晋安04,马尾05,县可用中文拼音的第一个字母代替,如闽侯为MH;第七、八位数为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文号后两位。地下室示意图须按照人防平面图绘制,要求做到版面大小缩放合适,防护单元分隔清楚,出入口位置准确。

    三、为方便建设单位更好地落实人防工程标牌安装工作,创造公平、公开、有序的人防工程标牌市场环境,我办按程序公开招选了标牌专业公司推荐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可在标牌企业名单(附件2)中比较选取标牌安装公司,也可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统一标准自行到市场定制安装,确保标牌质量。

    市办将对人防工程标牌制作安装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考核,优胜劣汰,确保标牌制作安装质量。各单位如发现人防工程标牌质量问题,可向市人防办平管处及办纪检监察室反映。

  平管处联系电话:88281034、88281035

  纪检监察室电话:88281008

  附件:1、人防工程标牌制作信息表

     2、福州地区人防工程标牌制作安装企业名称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规范全省人民防空工程标牌设置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规范全省人民防空工程的标牌设置,增强人民群众对人防工程的识别和了解,便于战时迅速就近疏散掩蔽和平时躲避自然灾害,切实发挥全省人防工程的战备、经济和社会效益。现就规范设置我省人防工程的标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悬挂范围

    人防标牌分为室外标牌和室内标牌,包括标志牌、指示牌、标识牌,是人防工程的组成部分,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竣工的人防工程,必须按照《福建省人防工程人防标牌制作悬挂技术规范》(附件)制作、悬挂人防标牌。

    本通知所指人防工程是指战时功能除指挥工程外的所有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及已开放的早期人员疏散干道和人员、物资掩蔽工程。

    二、实施责任

    省人防办负责制定人防标牌的制作悬挂技术规范;各市、县(区)人防办负责本辖区内人防标牌的安装和监督检查。

    人防资金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由各级人防部门负责安装;其它人防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安装,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三、实施标准

    设置人防标牌,应按《福建省人防工程人防标牌制作悬挂技术规范》规定的式样、规格、材质、数量、悬挂位置等技术规范实施。

    四、实施要求

    (一)2014年2月1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未设置人防标牌的工程,标牌设置工作由各市、县(区)人防部门负责;已通过竣工验收并设置了标牌的工程,标牌与本通知不符的,可以本着节约的原则,暂不更换。

    (二)2014年2月1日起,新竣工的人防工程,建设开发单位在组织人防竣工验收前,应按本《通知》要求设置人防标牌。

    五、管理责任

    人防标牌设置后的日常维护管理,纳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体制,与工程实行一体化维护管理。各级人防办委托相关单位使用管理部分,由受委托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其它部分,实行属地管理,由使用权属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维护管理,定期组织巡查,确保人防标牌正常使用。对损坏、被盗以及自然老化等影响使用功能的,使用权属单位要按原样式及时更新,属地市、县(区)人防办负责督促落实,并依法处理损坏、被盗等事件。

    附件:《省人防工程标牌制作悬挂技术规范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附件1

  人防工程标牌制作信息表

  工程项目名称

 

  防护面积

      ㎡

  掩蔽人数

       人

  防护等级

      级

  防护单元数

       个

  管理编号

 

  平时管理单位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防空地下室位置

       号楼地下   

  平时用途

 

  战时用途

 

  掩蔽人数

      人

  战时物资存储量

     立方米

  各防护单元信息:

  人防单元一 战时用途    ,掩蔽人数/物资存储量    ;

  人防单元二 战时用途    ,掩蔽人数/物资存储量    ;

  人防单元三 战时用途    ,掩蔽人数/物资存储量    ;

  ...

  标牌用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该表由人防工程标牌用户单位填写完整后交给人防工程标牌制作安装企业,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确保标牌信息无误。

  附件2

  福州地区人防工程标牌制作安装企业名单

  序号

  公司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1

  温州市夏龙交通

  标牌有限公司

  林胜

  业务负责人

  13906912318

  2

  福州市鼓楼区狼图腾

  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陈爱秀

  业务负责人

  13328658601

  3

  福建省新天地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张福明

  业务负责人

  13905919173

  059187852536

  4

  福州六桂商贸有限公司

  陈黄珠

  业务负责人

  13799376618

         
来源: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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