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人防办[2009]161号
榕人防办〔2009〕161号
各县(市)、区人防办、各建设单位:
为贯彻执行闽人防办[2009]43号文件通知精神,建立我市公平有序、竞争向上的防护设备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
在原准入的八家防护(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的基础上,新增两家防护(防化)设备定点厂,分别是福建金山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江苏中豪防护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准许进入福州地区市场进行销售、安装业务。
望相关单位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建设合格、优质的人防工程。
附件: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1、福州益兴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厦门欣工苑民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3、泉州闽联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4、江苏中豪防护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人防设备厂
5、惠州市中安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6、浙江正高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7、金华华远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8、福建金山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1、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江苏中豪防护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