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对2处房产进行资产评估。现秉承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采购资产评估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房产1:福州市鼓楼区仓房街37号房产,产权面积1710.1平方米;
房产2:乌山路某附属间,产权面积7.66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安排具备专业资格人员且工作负责、熟悉业务、服务态度好、遵守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完成工作。
2.出具的报告应具有行业权威性,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将作为资产入账依据。
3.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报告。
4.未按合同时限完成任务或出具的报告不具备行业权威性等情况不能采信的,不予支付费用。
三、报价及资格要求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承担本项目资产评估资质。
3.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
4.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二)报价单正本1份;
(三)报价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
(四)报价单上需注明单位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整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评选流程
评选过程由办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具体流程如下:
(一)查验报送材料的密封完整性;
(二)材料拆封后,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通过资料审查的,进一步审查报价正确性、合规性。报价最低的报价人原则上作为本项目的服务商。如合格报价人少于3家,则本次评选作废。
六、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24年9月5日8:30-2024年9月12日17:30
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429A。
报价文件自行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13559112110
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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