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防办、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人防办:
为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设计工作,确保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现将《福建省防空地下室设计若干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技术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的通知》(闽人防办〔2008〕54号)即行废止。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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