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主题
福纳英才·留聚榕城
二、大赛时间
启动:2021年11月
决赛:2022年1月
报名: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初熟果实人才驿站
(三)协办单位
福建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
四、大赛形式及地点
大赛采取网络申报、线上+线下决赛的方式举行。
线下决赛地点: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如遇疫情等原因将以线上方式进行决赛。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1、报名参赛的留学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海外或台港澳地区大学、科研院所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②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访学经历的海外访问学者;③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工作经历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围绕我市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需要。每个参赛个人或团队限报一个参赛项目。已获得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申请人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且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投资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企业工商注册时间需在自大赛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其中注册地在福州市的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有意向来榕落地发展的福州市外注册企业和待注册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
六、赛程安排
(一)注册报名:大赛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赛人员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首页“高校毕业生专区”—“我要创业”—“福州留学人员创业大赛”板块,在线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上传个人证明材料(PDF格式,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扫描件等)、企业发展材料(PDF格式,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报表、工资花名册、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纳税清单等)。
(二)项目初审:由大赛组委会抽取对口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报名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选出12个优秀项目(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各6个)进入决赛答辩阶段。
(三)决赛阶段:按照“8+8”的模式进行路演展示(8分钟PPT演示+8分钟互动问答),决赛原则上要求申报人参加路演,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场参加答辩的进行线上路演。
七、大赛配套活动
大赛为所有报名及入围项目和申报人提供创业指导培训。
1、日期:2021年12月(具体日期待定)
2、地点:待定
3、培训内容:邀请专业领域企业代表、投资人等进行创业指导培训。
八、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共12名。
奖金设置: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5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
九、补贴发放
市人社局将会同各县(市)区人社局对获奖项目组织专家实地考察,确认申请人及其企业落地、运营情况的真实性,根据考察情况拨付支持资金。实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资金。
其中成长企业组获奖项目自决赛结果公布后即开展考察;初创企业组获奖项目需在自决赛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落地福州,未在规定时间落地视为自动放弃比赛名次及奖励补贴。初创企业组实地考察时间待项目落地后另行安排。
十、补充说明
1、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创业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及资助资格,追回已资助资金。涉及参赛项目产权及相关法律纠纷的,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4、大赛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5、赛事咨询:
联系人:翁晓苇(0591-83211265)
姜良正(0591-87119523)
附件:1.福州市简介
2.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支持政策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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