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福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招收台湾青年来榕就业补助实施办法>等八条细则的通知》(榕人社综〔2022〕92号),经个人申报、单位初审、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复核,8名台湾高校毕业生符合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补助申请条件,拟发放生活补助24000元。现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1-83853051)进行反馈。
附件:符合条件人员基本情况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毕业院校 |
学历 |
毕业时间 |
工作单位 |
2022年第四季度应发 金额(元) |
备注 |
1 |
陈昭志 |
北京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2017年7月 |
福建师范大学 |
3000 |
第三次申报,每人已发放2022第二、三季度6000元 |
2 |
任利仁 |
清华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2017年10月 |
福建师范大学 |
3000 |
|
3 |
张君荣 |
清华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2018年6月 |
福建江夏学院 |
3000 |
首次申报 |
4 |
吕国梁 |
云林科技大学(台湾) |
博士研究生 |
2022年1月 |
福建江夏学院 |
3000 |
|
5 |
林立伟 |
云林科技大学(台湾) |
博士研究生 |
2021年10月 |
福建江夏学院 |
3000 |
第二次申报,每人已发放第三季度3000元 |
6 |
周安和 |
中国政法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2022年6月 |
福建江夏学院 |
3000 |
|
7 |
王美盈 |
中国台湾世新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2019年6月 |
闽江学院 |
3000 |
首次申报 |
8 |
黎乐天 |
北京电影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2020年7月 |
闽江学院 |
3000 |
第二次申报,已发放第三季度3000元 |
合 计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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