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优化实施稳就业政策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闽就工办〔2023〕3号)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22年度市本级第二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等74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反映。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向上述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公示电话:0591-83615837
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缴费管理科
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福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二楼失业保险缴费管理科(邮政编码:350014)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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