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依法治校(园)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时间:2024-05-31 16:59

  为提升福清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法治校以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水平,福清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郭晨曦在2024 年福清市中小学、幼儿园依法治校 (园)专题培训活动上讲授劳动合同法与学校劳动人事关系法律问题。郭科长通过三种不同的情形对劳动人事关系争议焦点进行探讨,分别为劳动合同签订时、劳动合同履行时以及劳动合同解除时,郭科长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将各种情形下可能遇到的劳动争议问题进行阐述,为各学校提供实际工作中可借鉴的经验方法。 

  活动后程,郭科长就各学校收集上来的常见实务疑难问题进行解答,例如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需要遵循的法定程序、节假日工作应付的报酬或补助的标准等,针对这些问题,郭科长一一作出详细解答,特别详细介绍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通过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方式妥善处理职工辞退事宜,避免出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造成劳动纠纷。 

  各学校校长、老师纷纷表示,这个培训活动有力有效地让学校吃透劳动合同法与用工规范管理,进一步明晰了用工过程中具体流程,提升学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帮助他们主动加强用工规范,保障学校用工环境稳定。 

  下一步,福清市人社局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加深普法宣传的深度,提高普法宣传的广度,帮助用人单位正确掌握和科学实践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学校等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职工依法维护权益、努力形成劳动者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 

来源:人社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