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马上就要到了
到底哪天放假?怎么调休?
加班工资怎么支付?
一起来看看
国庆节放假调休怎么安排?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9日(星期日)
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
?10月1日至3日(国庆节)当天加班
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不得以调休抵销。
? 10月4日至7日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工资报酬。
注: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可以优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补休代替支付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1)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所能获得的相对固定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级别工资等应发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福建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闽劳薪〔1995〕042号)确定。
(4)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以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月)为例,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资计算如下:
法定节假日(10月1日~10月3日):
1960÷21.75×300%=270.34元
休息日(10月4日~10月7日):
1960÷21.75×200%=180.23元
注:以上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最低加班工资。实际加班工资应该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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