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陈鼎升同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榕私企职改[2024]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撤销2014年7月1日(批准文号:榕职改〔2014〕62号)批准确认的陈鼎升同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号:榕(初)109-86718),同时证书存续期间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福建省远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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