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申请确认李明振同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榕卫函〔2024〕186 号)收悉。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 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8 号) 文件,经审核,李明振同志于2023年4月就职于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继续从事普通外科相关工作,符合文件要求,同意确认李明振同志于2021年9月10日由黑龙江省西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普通处科副主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6 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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