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同意确认李华林同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侯职改(2024)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 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8 号) 文件,经审核,李华林同志于2014 年 1月就职于闽侯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从事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相关工作,符合文件要求,同意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10年9月4日评审通过的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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