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确认赖海平等2位同志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函》(罗职改办〔2024〕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职改〔1993〕18号)、《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8 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同意确认罗源县高级职业中学赖海平同志2015年9月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确认通过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历史)职务任职资格,以及福州民族中学陈海丽同志2022年3月23日由潍坊市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中小学一级教师(道德与法治)职务任职资格。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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