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特殊工种提前登记工作,面向曾在我市设有特殊工种岗位的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开展特殊工种提前登记工作。
一、登记对象
经劳动行政部门正式招录的,曾在我市设有特殊工种岗位的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含在职和离职)。
二、登记方式
(一)企业正常经营或已关停有留守处的
设有特殊工种岗位的企业目前正常经营的由企业负责登记,企业已关停的由主管局或者留守处负责登记。从事过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含在职和离职),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向企业或主管局、留守处提出申请,企业或主管局、留守处负责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后通过特殊工种报送系统登记其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岗位的具体工种及年限,无需向市社保中心申请提前登记。
(二)企业关停且无留守处的
设有特殊工种岗位的企业已关停且无留守处、主管局的,由市社保中心负责登记。从事过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请于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0日期间申请提前登记其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岗位的具体工种及年限。
1.申请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市劳动保障大厦3楼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2.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3.申请材料:身份证原件、个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
4.咨询电话:0591-87305912、87305925
5.联系人:林琦、黄家喜
三、其他事项
已做登记的参保人,在今后申办提前退休手续时,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人社部门审批后方能提前退休。
请相关企业认真执行,广大参保人积极配合,避免影响今后申办提前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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