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规定,经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张岩锋等5位同志为本委仲裁员,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名单如下:
张岩锋,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职
郑世飞,男,福州市总工会,兼职
倪 真,男,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兼职
庄丽姿,女,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
刘烨星,女,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
以上仲裁员聘期五年,自2024年8月13日起算。
特此公告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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