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郭森等5位同志为仲裁员的公告
时间:2025-03-17 1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规定,经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郭森等5位同志为本委仲裁员,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名单如下:

  郭 森,男,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

  李 彬,女,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兼职

  梁添星,男,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

  卢雪娟,女,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

  高 婷,女,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

  以上仲裁员聘期十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来源:人社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