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的公告
时间:2026-09-30 17:40

近日,我局接市国有房产中心来函,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中,1688户保障家庭存在社保断缴6个月以上情形,取消其人才住房保障资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意见》(榕政综〔2017〕1768号)、《“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租赁住房租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榕人社规〔2025〕2号)及相关规定,租赁补贴社保异常人员设置6个月就业缓冲期,社保断缴6个月以内保留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超出就业缓冲期仍未续保,取消其人才住房保障资格。

经核查、公示,现取消1688户保障家庭保障资格(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取消资格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

、 来源: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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