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0200-2013-0008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13-11-04
  • 标    题: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保〔2013〕367号
  • 发布日期:2013-11-04
  • 有 效 性: 有效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
榕人社保〔2013〕367号
来源: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3-11-04 00:00

各县(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3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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