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3-0200-2019-0003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19-03-07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19〕15号
- 发布日期:2019-03-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巩固职业资格改革成效,持续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7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颁布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等3个国家
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02-02-07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2 4-12-01-01 汽车维修工
3 6-30-05-01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注:以上职业技能标准内容可在我部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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