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3-3000-2024-0019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12-13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确认刘丹同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职改〔2024〕125号
- 发布日期:2024-12-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商请确认刘丹等同志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榕工信职〔2024〕26号)收悉,刘丹同志于2021年1月就职于福建恒申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化工工程专业相关工作。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8 号)文件,经审核,刘丹同志符合文件要求,同意确认2016年11月16日由江苏省徐州市石化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工程师(石化工程)职务任职资格。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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