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8-01-11 17:1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依据2017年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623,邮编:350007,电话:0591-87305708,电子邮箱:fzrsjxxb@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部署要求,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主旋律,紧扣关注民生、服务民生这个主题,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1、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完成多个行政事项清单的融合梳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三级关于简政放权放管服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局今年完成了对多个行政事项清单的梳理。一是1—4月的行政权力清单梳理,通过市法制办多次审查沟通后定稿,共梳理职权231项。二是7—9月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梳理,共梳理我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共计37大项126小项,已通过市法制办审查并上传至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是8—10月的权责清单融合梳理,经过与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多轮的逐项核对,共梳理权责事项177项。同时按照市审改办工作要求,统一规范县(市)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在事项清单的梳理过程中,我局主动与各部门就省级纵向清单对接、事项依据及类别等内容进行多次沟通协调,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项清单梳理工作。

    2、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国务院、省、市三级关于简政放权放管服工作和权责清单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融合,化繁为简,以统一清单形式列明各级各部门的权责事项,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今年8—10月经过与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多轮的逐项核对,共梳理权责清单事项177项,12月已分别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福州市行政权力清单与事项梳理平台公布。

    3、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今年7月份,根据市审改办、法制办及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对我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后,形成我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40大项125小项)。除下放或暂停实施4个事项外,其余121个事项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已更新发布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局网站。

    4、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文件要求,先后四次组织各处室(单位)开展与业务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1980-2004年市政府文件清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我局职能的1980-2004年市政府文件及时提出了清理意见和理由,并发布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

    5、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根据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重新调整明确“双随机”的抽查范围为全局所有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017年3月底前完成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建立并予以上网公开公示;为更好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汇总局系统业务发起处室制定2017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并上网公示。作为“放管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初在各有关处室的配合下顺利通过了国务院“放管服”检查。

    6、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试点示范工作是今年工作重点。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工作部署,按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除专网办理事项外均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二是每一件审批件办结时都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及批文至我市电子证照库,为全流程电子证照应用提供支持;三是认真做好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许可件的信息每七个工作日在局网站上公开;四是推行“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9月份,在全局125项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中,重新报送了111个事项作为“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总事项的88.8%。接下来,仍将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文件精神,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7、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我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及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我局的财政预算和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人社专题公开“2017年度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说明”、“2016年度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说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内公务接待情况表”等资金信息。

    (三)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8、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今年以来,发布涉及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类费率和基金运行情况信息20余篇。发布我市《关于阶段性调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性补缴标准的通知》等保险费率信息。

    (四)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9、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加强梳理本部门政府信息,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保持动态更新。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条例》、《办法》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10、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负责”原则,确定了业务处室确定公开属性,办公室、机要室审核,分管领导把关的机制,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

    11、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今年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21号建议的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73052号提案的答复》。

    (五)注重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机制

    12、加强网站专题建设。制定《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一系列日常管理制度,对网站信息的采编、更新、审核以及发布等作了详细规定,推动网站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有序。严格按照市数字办的要求,及时做好我局所负责的“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局相关栏目的更新工作,更新信息500余条,较好地完成了保障任务。

    13、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积极探索多层级、多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网站专题、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摇工作平台、“掌上社保”APP)及公开栏等传统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我局相关政策、政务及惠民信息。

    (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定规定。我局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信息办主任,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到依申请公开后,由分管领导签定办理意见,业务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答复,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15、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我局积极开展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主动解读、主动服务工作。

    16、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我局认真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归纳出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弥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7、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不断细化、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的变化作出更新、说明,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可以直接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

    18、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成每个季度和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迄今为止,尚没有遗漏或失误。

    19、加强信息年度公开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编辑,由局主要领导把关审核,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20、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业务处室确定密级,办公室、机要室联合审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最后把关审核,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2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各处室、单位的年度考核评议项目,半年度、年度进行考核评议,对做得不好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促进工作不断提升。

    2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规定各处室、单位要承担受理举报工作,办理后以适当形式及时反馈举报人,反馈时限依照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限,并开通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23、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提供必要保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注重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明确了工作负责人、经办人,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24、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内容,使初任公务员更好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公务员应知应用的内容安排到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中,提高公务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历年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涉及促进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人才引进、人事管理、劳动权益等方面政策措施。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已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将文字材料报送市档案馆。同时,采取市人大评议咨询、行风政风热线、劳动法普法宣传、在《劳动保障报》及《福州日报》刊发信息等形式,重点宣传中央和省市的社保、人才、就业等方面重要政策文件。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起草政策时,同步考虑和安排解读工作。今年除转载省里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生的政策解读外,针对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公益性岗位相关问题,我局出台了《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政策,如《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五条措施>有关职业能力建设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办法》等,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做解读,让民众正确了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加大政务舆情的回应督办工作,我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期浏览、检索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公共服务平台等,发现舆情动向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根据舆情具体涉及内容,批转至业务处室、下属单位研究处理,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正面回应,力争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排队难问题,我局开发“掌上社保”APP,实现从排长队到立等可取,从“只要跑一趟”到“一趟不用跑”, 证明揣兜里服务再升级三次变革, 社保证明的三次变革实现了经办部门、联动部门、群众三方共赢,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7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7件,通过网络申请5件,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1件。历年来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6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7年,我局共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件,其中“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非政府信息、非本机关政府信息”4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不予公开”件系申请人申请“他人在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用计划内录用,属于正式招录人员”证明材料的信息。因“证明材料”涉及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次。历年来,我局共被提起行政复议0次。2017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0次。历年来,我局共被提起行政诉讼1次。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次。历年来,我局共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人员配备不足仍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困难,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由工作人员兼职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7年,我局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执行国务院各部门有关规定,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促进就业、职业培训、人事人才、劳动维权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继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社干部深入学习理论及业务知识,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消除认识误区,更新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深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我局相关业务工作创新开展情况,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吸引力和公开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以会代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保密审查,所有公开信息做到经办人员有签字、主管领导有审核,确保公开的内容不涉密、不泄密。

    继续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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