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福州市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推进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通过承办第八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的有利时机,加快建设体育强市,推进体育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重要阶段。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体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建设体育强市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十二五”时期我市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制定本规划。
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福州市体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综合实力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十一五”期间,全市体育战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全民体育意识显著提升,体育的综合功能和社会价值更加彰显,各项体育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以各级政府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体育社会团体、基层体育辅导站为骨干,广泛覆盖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初步形成。成立市级单项体育协会32个,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22个,国家级社区体育俱乐部(试点)2个,省级社区体育俱乐部(试点)2个,晨晚练站点1332个。老年体育组织不断充实提高,100%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老体协,85%行政村建立老体协组织。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43%以上。
新建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体育设施覆盖率逐步提高,建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群众体育设施网络。建成2700条健身路径,在城区所有社区均建成一条健身路径;福清市、长乐市和闽侯县100%行政村建成一条健身路径,福清、长乐健身路径开始向自然村延伸;在行政村建设了1318个省级农民健身工程(篮球场);建成24个省级乡镇农民体育健身活动中心,10个市级农民体育活动中心;建设12个省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完成130个省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利用我市多山的特点,建设了92条健身登山道,在鼓山等地建设了夜间登山道。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做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常年不断线,每年举办的活动上千场,活动人数上百万。连续举办四届全国登山健身大会暨海峡两岸登山活动、2010年国际铁人三项洲际杯暨全国铁人三项冠军杯系列赛、第二届海峡论坛体育交流大会暨百队千人海峡门球赛、六届老年人万人健步行活动、迎新年横渡闽江活动、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节启动仪式、“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展示活动、农村百队千场篮球赛等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极大丰富了人民群众的体育生活。获得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最佳城市和组织奖的称号;仓山区郑发榕和福清市林闽仲获得第十届世界门球锦标赛冠军;在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我市代表队取得6金5银2铜的好成绩;参加省第七届老运会,获得7金1银2铜;参加省第八届老运会,获得团体金牌8枚、银牌1枚、铜牌1枚,个人金牌16枚、银牌3枚、铜牌8枚的好成绩。
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壮大。培训了8210名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国家文明城市万分之十二的要求,实现每个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都有1名以上等级社会指导员。林玉平被授予全国首届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之星称号。
完成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福州市调查工作和第三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福州市监测任务。获得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先进单位称号。自2005年以来,连续五年获得全国、全省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2009年获得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十一五”期间,竞技体育突出奥运发展战略,狠抓人才培养输送,传统重点项目得到发展。我市为优秀运动队、高等院校和上级训练单位等输送300多名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涌现出一批国际、国家级运动健将和裁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成绩。经过几年来项目布局调整和科学训练,我市的竞赛成绩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2006年在龙岩市举行的福建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福州市体育代表团共获得219枚金牌、127.5枚银牌、155枚铜牌,总锦标6486分;2010年在莆田市举行的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上,福州市代表团取得金牌268.5枚、总奖牌624枚、总分7094.25分的历史最好成绩,并获市委、市政府嘉奖。两届均获得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团体总分“三个第一”,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在第十五届亚运会、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上,福州籍运动员均获得6枚金牌。在2007年武汉举行的全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上,福州市代表团共夺得8枚金牌、6枚银牌、4枚铜牌,金牌总数列全国省会城市第6位,在参赛的74个城市中名列第8位,进入省会城市竞技体育前列位置,并连续获评体育道德风尚奖;在2008年北京第二十九届奥运会上,6名福州籍运动员参赛,是历届参赛人数最多的一次,共获得2枚铜牌;在2009年于山东省济南市举行的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上,福州籍运动员共获得7个项目的冠军。在2010年首届青奥会比赛中,福州市运动员林声在女子击剑比赛中获第一名,付海涛在男子三级跳远比赛中获第二名。同时,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加大运动员输送力度,提高体育训练条件,福州市体校和福清市少体校于2008年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福州市体校于2009年被国家体育总局体操管理中心命名为“国家蹦床集训队福州训练基地”。
“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构建体育训练网络,全市共建立25个市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88所体育项目传统学校。狠抓体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运动员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体育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在科学选材、训练监控、膳食营养、运动康复等方面加大力度,取得新的成效。2007年,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与集美大学联办体育本科班,形成以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少体校为骨干的三级体育教育体系。
以本体产业为主的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彩票发行和体育用品等相关产业在我市发展势头良好。体育用品制造、体育服装及鞋帽制造、体育休闲器材及用品制造生产态势良好,许多产品销往国外。仓山的万年青体育运动器材发展成为中国名牌,在国内外享有盛名。体育培训、体育健身服务、体育场馆管理、体育组织管理等服务类行业稳步发展,初具规模,目前已有近百家的健身场馆、50个体育协会(俱乐部)以及各类的体育设施,不仅提供场地服务,还开展体育舞蹈、轮滑、跆拳道、瑜伽等健身培训服务。以腰鼓、舞龙舞狮、武术等传统项目为主的体育表演业开展得如火如荼。体育竞赛业初步发展,近年来我市采用政府承办、企业冠名赞助的模式,已成功地举办了国际龙舟邀请赛、融信杯传统龙舟赛、燕京惠泉杯群众登山大赛、国际乒乓球巡回大奖赛等比较大的体育赛事。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建设发展,辖区内现有标准体育场地2789个,非标准体育场地1897个,场地总面积13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7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显著提高,市体育馆、市大梦山游泳池和金山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部分场馆对外公开招标租赁,65所试点学校在非教学时段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新建一批体育场馆,启动福州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含市体校)项目前期筹备工作,福州市体操蹦床馆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福清市体育馆和滨江体育公园游泳馆,福清市、闽清县对田径场进行了翻新改造。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的需求更加强烈,体育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后,人民群众的体育热情极大激发,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体育与经济的结合更加密切,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体育市场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当代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出台,给福州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为我市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政府对体育功能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体育事业发展所需的各种条件和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为体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为体育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十二五”时期,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福州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其经济社会正驶入跨越发展的快车道,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特别是首次承办国内综合性运动会缺乏经验,城市建设等基础条件尚不配套。在群众体育领域,政府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不足,体育场地设施、组织体系、指导服务等诸多方面都与建设体育强市的目标有较大差距。在竞技体育领域,一些项目与全国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还不健全,一些项目的发展基础比较薄弱。体育产业处于发展初期,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仍然面临着产业结构不合理、市场规模不大、政策制度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市场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十二五”时期,全市体育系统必须迎难而上,高度重视、努力解决阻碍和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问题和矛盾。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调整机构设置,转变发展方式,建设体育强市,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的总要求,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与城运同行”活动为主线,以抓好体育后备人才工作为载体,全面提升省会中心城市体育综合实力,实现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文化协调发展,力争使我市跨入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行列,成功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城运会。
——服务跨越发展。要跳出体育看体育、立足全局谋体育、围绕中心干体育,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服务。自觉将体育工作与我市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立足体育,服务全局。充分发挥体育的特有功能,把办好第八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与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结合起来,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方面作出贡献,实现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突出改革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体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进行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体育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在体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依靠体育科技的进步,依靠体育教育的发展,依靠体育人才队伍素质的提高,不断发展和壮大体育事业。
——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处理好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之间的关系。协调城市与农村的体育发展,加大对农村体育事业的扶持力度。协调促进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现代体育项目和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处理好眼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重点与一般、规模与效益等关系,实现体育事业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
——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体育的文化内涵,夯实体育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文化根基,提升福州体育的软实力。通过体育促进建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塑造积极、健康的社会价值观和大众人生观。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作用和功能,让体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成为时代精神的倡导者和先行者。
全面推进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促进群众体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普及全民健身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体育锻炼,不断扩大体育人口,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50%以上,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0500人以上,每万人拥有15名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民体质与健康水平有较大改善,绝大部分指标达到国家标准,部分指标超过国家标准,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老年人口体育服务逐步健全,实现90%的行政村建立老年人体育组织,老年人体育人口达70%以上,老年人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加大对农民、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的投入,定期举行农民、少数民族体育竞赛,提高农民、少数民族健康水平和运动水平。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定期举办残疾人运动会,培养残疾人体育人才,提高残疾人运动技术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借举办城运会之力,进一步调整完善竞技体育发展的目标、方向、布局和策略,扩大项目规模,提高我市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做大做强田径、游泳、举重等基础大项,突出优势项目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不断挖掘潜优势项目和弱势项目的潜力,消除空白项目。力争在2014年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上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在2015年全国第八届城市运动会、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2014年第十七届亚洲运动会和2012年第三十届伦敦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努力构建青少年体育训练网络,夯实业余体育训练基础,做好发现培养优秀体育苗子工作,全市少年儿童体育训练规模达到4000人以上,其中市体校、市体工队达1000人以上,县区体校达1000人以上(每所80人以上),传统校达2000人以上(每所25人以上),逐步形成“市有重点、县有优势、校有传统”的体育训练整体优势。
福州体育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体育产业的增加值超过55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7%,超过当年全市GDP的1%,从业人员突破6万人,成为福州市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把福州建设成为海西体育产业中心,海峡两岸体育产业合作开发的重点示范基地,体育产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跨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
——体育本体产业增加值占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的20%以上,增长速度高于同期体育产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全市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人均体育消费支出等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力争成功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城运会。积极申办国际单项特色体育赛事,培育和打造3—5个具有国际影响的区域性品牌赛事。
——立足海西,推动榕台体育产业合作交流。努力构筑榕台体育产业的交流合作平台,不断打造榕台体育交流活动新品牌,成为海峡两岸体育产业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
结合“八城会”承办比赛项目,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实现较大发展,全市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建设福州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含市体校),推进福州市体校改造工程。各县(市)区应按照《福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建成1—2个老年人也适宜锻炼健身的全民健身中心,建成有一定规模、能基本满足周边群众健身需求的一场(田径场)、一馆(综合性体育馆)、一池(游泳池)、一路径(健身路径)。各县(市)区100%的乡镇建有一个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包含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一个、门球场一个或羽毛球场两片、安装健身器材16件以上的路径一条、室外乒乓球桌两张或室内乒乓球桌四张、室内棋牌室和室内健身器材)。全市8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老年人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镇)建有老年人活动站。各县(市)区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都建有一个篮球场或一条健身路径,力争全市100%行政村建有健身设施。
进一步搞好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各群众体育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各种形式的群众健身指导中心、群众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使其担负起组织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主要任务。加强对群众体育组织领导和管理,使各群众体育组织做到活动制度化、组织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加强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建设,通过执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有计划地加强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
每年财政投入按照市财政收入递增的比例加大全民健身设施资金投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设一批“亲民、便民、利民”的多元化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面向群众的方针,落实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
以社区体育为落脚点,大力发展城市体育,按照“业余、小型、多样”,“因地制宜、科学文明”的原则,不断丰富社区体育健身活动内容。发展社区体育要与街道办事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争创两个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争创安全小区相结合,把社区体育管理列入社区工作职能。农村体育以“因地制宜、科学文明”为原则,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国民素质的提高。继续推进创建体育先进单位工作,注重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
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把增强学生体质放在首位,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技能与习惯。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教师的素质,逐步改善学校体育物质条件,认真解决经费短缺、场地不足等问题。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设施要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提供条件,探索老年人、残疾人健身规律,积极推广简便易行和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生理、心理特点的体育健身方法。挖掘和整理我市传统体育医疗、保健、康复等方面的宝贵遗产,发展民族、民间体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文化,坚决反对、制止以开展民族民间体育为借口从事宣传迷信、组织邪教的活动,保证民族民间体育健康发展。
建立和完善我市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设,提高测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完善国民体质数据库建设,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提出改善国民体质的措施。
积极支持县(市)区办好业余体校,并做好市体校与各级训练网络之间的衔接。调整优化省级—市级—县(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业余训练梯次结构,扩大业余训练人数。加强体育科研与项目的结合,提高科学训练水平。鼓励市队县办、校办和社会办的积极性,拓宽培养后备人才的渠道。全市各县(市)区都建有一所“二集中”以上少体校,每所体校开展三个以上项目,“二集中”人数超过80人,伙食参照“三类灶”标准,各项目配备专职教练员,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县区体校全部通过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考核验收。体育传统校落实教练员,落实场地设施,落实队伍训练,制定教练员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加强各级体校建设,完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体教结合”培养方式。各级各类体校均纳入国民教育序列,从源头上解决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问题,保证所有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的学历教育状况与社会同龄群体保持一致。加强与教育部门配合协调,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落实体教结合的各项措施,推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学校体育工作。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市级比赛赛制,调整计分办法,办好第二十三届市运会。加大力度鼓励培养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对县(市)区、校办运动队给予更大的政策倾斜,调动各县(市)区和学校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积极性。
进一步加强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教练员整体素质。积极实施教练员聘任制,建立、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办法,加大引进人才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引进高水平的教练员,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练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组织教练员参加各类体育科研学术会议,加强与省内外先进单位的交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体育科研水平,为改善运动员成绩奠定良好基础。
不断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申办、承办高水平、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促进我市竞技体育的发展,扩大城市知名度,提升城市影响力。
加强与台湾有关方面的联系,商议举办两岸青少年体育训练营和竞赛活动,定期互访,拓展比赛项目,增加训练比赛次数,不断提升榕台体育交流水平。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体育产业的作用和地位,把体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把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作为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国民经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共同推动体育产业全面发展。
从地方实际出发,准确定位,发挥资源优势,着力培育具有本土特色的体育产业品牌。充分利用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和浦下河地理优势,建设浦下龙舟基地。充分利用福清、长乐等地沙滩平坦、海面开阔、空气优良等资源优势,大力开发帆板、帆船、快艇、摩托、滑水、潜水、冲浪、游泳以及沙滩排球、沙滩足球等海上体育项目,培育海滨体育休闲业品牌。充分利用永泰、闽清等地的山地资源优势,把各类适合大众参与的山地体育项目与旅游业结合起来,让人们在旅游中参与各项体育活动,开展“蹦极”、“漂流”、“攀岩”、“动力滑翔伞”等项目,打造山地体育旅游业品牌。
充分挖掘体育竞赛表演的经济价值,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体育竞赛的市场化运作。构建以“赛”育“市”,以“市”促“赛”的产业发展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国家级训练基地和体育场馆,大力引进适合福州的各项体育赛事,吸引海内外赞助商对体育赛事进行冠名和赞助,通过体育竞赛表演扩大福州知名度。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培育市场与深度开发相结合、放开搞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发和培育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种资本进入健身休闲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积极开发和引进有益健康、趣味性强的健身休闲项目,建立高中低档并存的市场化体育健身休闲服务网络,努力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多元需求。培育和扶持健身休闲业的品牌企业,鼓励连锁经营。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混业经营,形成体育健身休闲与旅游、娱乐、餐饮、房地产等相关产业配套经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大力扶持本土运动服装、运动鞋、运动器材等体育用品产业做大做强。规范建设标准化体育用品工业园区,鼓励体育用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园区,加速产业链整合,进一步推动包括制造、销售和贸易的体育用品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使体育用品业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与国内外相关研发机构合作,建立有能力跟踪世界领先水平的体育用品质量测控中心和研发机构,着力应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进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装备更新、工艺优化和产品升级换代,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
加大体育彩票公益性宣传力度,引导正确购买彩票的社会心理。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严格管理,确保体育彩票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使体育彩票收入成为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个主要渠道。
坚持公共体育设施公益性原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新模式,不断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使用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体育服务。鼓励单位、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最大限度地提高设施利用率。各体育场馆要创新经营方式,主动做好各项服务,提高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全方位地开展体育竞赛、体育表演和体育健身活动,引导群众增加体育消费,积极引进和举办国内外高水平的体育赛事。
切实加强对重点体育场馆建设的资金保障,将体育场馆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推进福州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含市体校)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争取主场馆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按照市体校整体规划,做好市体校运动场馆的改造建设,使市体校训练设施有较大改善。
充分利用省、市制定的体育设施建设补助政策,鼓励基层进一步完善并新建一批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体育设施,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健身需求。结合市政府危旧房(棚屋区)改造工程,实现旧社区人均拥有0.2平方米体育场地、新建社区人均拥有0.3平方米体育场地的目标。
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切实履行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部门协商互动机制,扩大公共体育服务的覆盖面,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推进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推动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体育事业发展。
在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的基础上,促进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市场支持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事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单项体育协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单项协会的自律机制,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体育社会团体的指导,理顺体育行政部门与社会团体的关系,建立符合市情的体育社团管理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体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体育社会管理和服务,实现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化,增强体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各级政府要把体育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能源等方面政策扶持力度,将体育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体育事业经费投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充分利用我市已经出台的财税金融等各项扶持、奖励政策,有计划引进省外、国外企业集团和战略投资方,引导和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广泛吸收社会捐赠资助、赞助和投资,形成良好的体育设施社会融资环境,建立政府、单位、团体、个人结合的多渠道融资体系。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体育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扶持基础研究,加强体育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做好全民健身的科学研究和体育管理、教学、训练的科技支撑。在竞技体育方面,在坚持“三从一大”训练方针的基础上,要合理调整项目布局,优化项目结构,加强对科学选材、基础训练的研究,着力解决重点运动项目关键技术难题。在全民健身方面,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着力开展全民健身重点领域和技术的研究。在体育产业方面,优化产业结构,扶持民营体育产业发展,不断提高体育经济占社会经济的比重,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深入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建立完善体育人才培养、任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加大全民健身服务管理人才、竞技体育人才、体育专业技术人才、体育经济人才等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福州市文化、卫生、体育系统人才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有利于各类人才施展所长的激励政策,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人才队伍。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文件精神,积极营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体育环境,全面推进体育文化发展繁荣。福州传统体育文化和体育人文历史得到良好保护和传承。福州体育精神发扬光大并成为福州城市精神的重要组成内容。全民健身、终身体育、快乐体育等体育观念深入人心,使体育文化成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继续推进两岸体育交流与合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国登山、两岸龙舟赛、门球赛、海峡论坛等大型两岸体育交流活动,增进两岸体育界的互信和共识。强化榕台单项体育协会之间、基层体育组织之间的对口交流机制,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服务。进一步加大与兄弟省、市的体育交流与合作,依托海西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广纳体育优秀人才,汲取先进经验,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体育事业,不断推进“体育强市”建设。
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生活需求,围绕福州“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发展目标,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全民健身计划、奥运争光计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广体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极大激发人民群众体育热情,为福州体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积极的舆论支持,营造全社会参与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