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日期:2006-10-31 22:08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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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第十二届政府2006年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总体部署和《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时期福州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十一五”打下良好基础

“十五”期间,福州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跃上新台阶:

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幼儿教育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和民办相结合的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2005年,全市3—5周岁的幼儿入园率达9234%,比2000年提高11个百分点,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扎实推进。2005年,全市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81%。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100%,比2000年提高3个百分点。在巩固“两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双高普九”。到2005年,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福清市、长乐市七个区(市)率先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双高普九”地区人口数超过全市总人口数的60%。

高中阶段教育步伐加快。200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203%,比2000年提高43个百分点,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2005年高考参加考试38085人,比2000年增加21390人,其中本科上线13732人、专科以上上线30518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9246人、19348人。2005年高考录取率为7874%,比2000年提高近20个百分点。全市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由“九五”末(2000年)的82年提高到“十五”末(2005年)的9年。

职业教育迅速发展。2005年,全市有8所高职高专院校、56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了12大类100多个专业,在校生63万人,比2000年增加2万人。“十五”期间,为加强校企合作,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职学校为龙头,组建了电子、旅游、建筑、商贸、珠宝、交通、文化艺术、环保八大职教集团,打通了校企联系的通道。福州组建职教集团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十五”期间,职业教育为各行各业输送了20多万名实用型人才。

高等教育取得突破。“十五”期间,福州市政府投入8亿多元资金整合五所市属高校,成立了综合性本科大学闽江学院和高起点的高职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同时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吸引社会资金近8亿元,举办了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学院,筹建了福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民办高职学院。2005年,福州市共有公办高等院校3所,民办高职院校7所,全日制本专科教育近百个专业,专任教师1300多人,在校生3万多人,其中民办高校在校生规模突破万人,达到10200人,比2000年翻了两番。在校成人及开放教育学生达1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5%。福州电大通过省教育厅“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评估。

民办教育蓬勃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积极鼓励发展民办教育。目前,经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民办高校7所;其它层次民办学校已登记的727所,均占全省的近三分之一,民办学校在校生达20万多人。民办学校拥有资产超过20亿元。我市还重视发挥侨乡优势,积极探索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已有2所公立校、2所民办校探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创办福州国际学校,为福州市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十五”期间,福州市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危房改造工程,五年共投资282亿元,新建、改扩建面积达4276万平方米。积极开展创建实验教学普及县工作,全市14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评估验收达到“普实县”标准,各级各类中小学普教仪器配备达标率中学达90%以上,小学达88%以上。加快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步伐,开通福州教育网,创建了一批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带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积极推进教育城域网建设。至2005年底,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开课率达75%。全市教育固定资产由“九五”末(2000年)的3017亿元增加到“十五”末(2005年)的6560亿元。

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配合城市建设“东扩南进西拓”发展战略,在新区布点建设福州三中金山校区、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等一批中、小学校,并探索以名校带新校的路子,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目前,全市有省优质幼儿园18所,省标准幼儿园27所,省级达标中学38所,省级初中示范校6所、小学22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6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8所,省级素质教育先进学校16所。

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十五”期间,福州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师德建设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实施“师表工程”等,促进了师德师风的好转,树立了福州教育的良好形象,得到李长春等中央领导批示肯定,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作了报道。积极实施教师培训计划,福州市中、小、幼教师学历达标率均居全省前茅。2005年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为8438%,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为3801%,小学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为5631%,分别比2000年底上升了1187个、2219个、3416个百分点。

“十五”时期,福州市教育事业取得很大成就。但是,全市教育总体水平与省会城市的地位作用要求相比,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目标要求比,还有较大差距,在教育改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社会对教育需求不断增长与教育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与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城市规模迅速扩张与学校布点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不断深化与教育内、外部运行机制及教育观念滞后的矛盾等等,教育布局、层次、结构不够合理,创新能力不强,办学效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十一五”时期予以认真解决。

二、“十一五”时期福州教育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是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对教育体制改革、教育结构调整、教育质量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要成为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必须解放思想,加快发展,迅速提升,有所作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确保教育事业平稳较快和适度超前发展,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确立教育在我市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教育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齐心协力争创省会一流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福州提前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的原则。积极跟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进一步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三大功能,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更好地为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2、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办学以人才为本,重视加强教育、科研、管理三支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业务技能建设,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教学以学生为本,把学生的发展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一切为了学生发展,一切服务于学生。不断改善教师和学生的工作条件、学习条件和生活条件。

3、统筹教育要素、和谐发展的原则。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资源、效益的协调发展,在规模发展的同时,把提高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不断提高办学效益。整合教育资源,把握好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重点和节奏,建立职前职后教育和培训相互贯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开放性、全时空的终身学习体系。

4、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教育发展的关系,在政策制定、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上更多地向农村地区倾斜,确保中央和省已出台的增加农村教育投入的政策得到落实,确保新增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统筹社会资源、促进发展的原则。创新办学体制和办学机制,完善以公办教育为主、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新体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教育投入,加强助学贷款、资助困难学生、勤工俭学等工作,构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三)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福州教育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全面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全面发展。基本构建起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覆盖全民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城市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建成海峡西岸教育强市。

1、事业发展目标。(1)学前教育。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依托的早期教育网点,学前三年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2)义务教育。小学入学率保持在999%以上,初中阶段适龄人口毛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全面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同时,最大限度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做到与正常儿童同步普及义务教育。(3)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高中毛入学率达8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普职比大体相当。(4)高等教育。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5%以上,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5)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全市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5年的9年提高到105年,成人文盲半文盲比例降至2%以下。

2、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目标。积极跟进福州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发展战略,跟进实施海峡西岸“一城两翼双轴线”城镇群发展战略,在中心城区增办中小学22所,并在上街、南屿、南通等新城区布点建设一批中小学,满足新区群众教育需求。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十一五”时期,福州老城区改扩建中小学33所;八县(市)新建、改扩建初中和小学69所,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26所,新建职业高中4所,改扩建职业高中4所。

到2010年,全市建成60所优质普通高中,占高中校总数的55%左右,其中一级达标校21所、二级达标校19所、三级达标校20所;建成35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使优质职业学校占全市职业学校总数的60%以上,其中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3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2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所,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所,争取每个县(市)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职成教中心。同时建成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技校20所。全市升入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优质高中的比例要从“十五”末的497%提高到75%以上。建成省市级示范初中30所,省级示范小学30所,省级优质幼儿园25所。

3、办学条件改善目标。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到2010年全市中小学土木、砖木、石木结构的老式校舍全面得到改造。实施新的高等学校、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进一步改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办学条件,整体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建设特殊教育中心,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福州教育城域网建设步伐,三年内建成一个涵盖全市教育行业、与创建省会一流教育相适应的计算机专网,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统一的高速网络应用平台,带动校园网和教育资源建设,推动远程教育及各种基于计算机网络的教育信息服务的发展,使其成为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手段。加大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校校通”。全市中小学校校建有多媒体教室,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建成校园网。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全市中小学信息化建设达到“两个100%”,即100%中小学接收远程教育资源,100%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

4、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建设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福州教育学院。加强教师培养提高工作。力争到201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100%、100%、100%和90%,幼儿园、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达80%,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75%,高中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达到一定比例,职业学校专业课“双师型”教师达40%。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年龄结构更为合理,普遍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良好的师德、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5、重点建设项目目标。

“十一五”期间,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抓好九大项目建设:

(1)城市新区教育配套建设

按照城市建设东扩南进、沿江向海发展战略,中心城区规划新建小学14所、初中6所、高中2所,规划投资434亿元。在上街、南屿、南通等新城区布点建设一批学校。

(2)福州老市区校园校舍扩建工程

配合老城区改造,对中心城区一些校园校舍面积窄小的中小学进行调整和扩建,其中扩建小学20所,扩建面积102万平方米,投资21亿元;扩建中学13所,扩建校舍面积23万平方米,征地80亩,投资354亿元。

(3)八县(市)城关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适应农村城镇化建设发展需要,“十一五”期间八县(市)城关、城镇新建小学3所,改扩建小学34所;新建初中5所,改扩建初中27所。总建筑面积262万平方米,总投入资金369亿元。

(4)八县(市)高中学校建设

加强八县(市)高中学校建设,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打下基础。“十一五”期间,八县(市)新建普通高中3所,投入资金097亿元。改扩建普通高中23所,投入资金23亿元。新建职业高中4所,投入资金051亿元。改扩建职业高中4所,投入资金025亿元。

(5)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适应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配套建设。“十一五”期间,加强农村197所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教学用房和生活用房198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3亿元。

(6)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十一五”期间,完成改造全市农村中小学2004—2005新增危房项目119个,改造危房面积11万平方米,规划新建校舍78座,规划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规划总投资6289万元。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确保每年新增学校危房得到改造和修缮。

(7)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为推进职业教育发展,计划2007年建设福州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总投资9000万元。

(8)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程

到2007年计划投入456731万元,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让100%农村中小学接收优质教育资源。“十一五”期间计划投入5385万元,力争我市大部分中小学能以各种方式接入福州教育城域网。

(9)教师培训基地等建设

“十一五”期间,投资152亿元,建成福州教育学院新校区,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扩建县区教师进修校8所,建设面积295万平方米,总投资3600万元。新建县区青少年活动中心4所,建设面积376万平方米,总投资3600万元。扩建县电大工作站5个,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总投资2475万元。

三、“十一五”时期福州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与措施

(一)确立四大发展战略

1、确立教育均衡发展战略。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十一五”期间,必须下大力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加大农村地区教育投入,积极推动农村地区逐步实现“双高普九”目标,逐步实现学校建设、设备配置标准化,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改善教师生活条件,逐步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充分发挥优质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优质校带新区校、薄弱校、农村校,积极推进干部、教师轮岗交流,积极稳妥推进初中、高中招生改革等,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校际间、区域内均衡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

2、确立农村教育重点发展战略。我市656万人口,三分之二在农村,农村中小学生达65万人,农村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教育又是整个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没有农村教育的发展与提升,就不可能有全市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十一五”期间,要积极跟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把农村教育事业放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在巩固“两基”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实现“双高普九”和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提升农村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3、确立职业教育跨越发展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也是服务经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大批实用型人才的需要。“十一五”期间,要适应福州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调整增设职业教育专业,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加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打通职业教育招生、就业两大瓶颈,探索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促进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以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4、确立人才强校战略。争创省会一流教育的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师德优良、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要大力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整合组建新的福州教育学院,使福州教育学院真正成为名校长、名教师的培养基地,好教案、名教案的扩散基地,中、小、幼教育的研发基地。要加大对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培训工作的指导,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要研究吸引、使用和管理人才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集聚各方优秀教育人才。要尊重教师人格,保障教师权益,整合、优化教师资源,建立教师队伍激励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教师的创造力,促进全市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实施六大工程

1、实施“农村教育优化工程”

积极推进“双高普九”工作。农村地区应着力巩固“两基”成果,并按照到2010年全面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分县(市)、分年度扎实推进。福清市、长乐市要巩固提高“双高普九”成果,2007年闽侯县、连江县,2008年闽清县、罗源县,2009年永泰县,2010年平潭县实现“双高普九”。同时要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2006年福清市、长乐市,2008年闽侯县、连江县,2010年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平潭县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积极稳妥推进布局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遵循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方便入学的原则,按照农村城镇发展规划,结合人口密度、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各方面因素,尽可能做到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布局调整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普高、职专选点尽量在县城或人口密集的乡镇以保证师资的相对稳定。布局结构调整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对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地区,应从实际出发,保留必要的教学点以方便群众。在布局结构调整中要采取有效措施,盘活教育资产,妥善安置教师,保证教育资产和人才队伍不流失。撤并后闲置的校舍可举办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以及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校外活动中心等,或通过公开拍卖、置换等形式筹措资金,用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加强农村学校建设。结合布局调整,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基本实现全市农村学校“四有”目标,即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满足师生需要的卫生安全的食堂、宿舍和公厕。

落实城乡教育联动工作。发挥城区教育资源优势,加大本市内对口支援农村地区学校力度,实现城乡教育联动共同发展。实行城乡师资联动,城镇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在编在职教师,应有到乡村学校、薄弱校任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经历,方可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实行城乡招生联动,城市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挖掘潜力积极做好面向农村招生工作,市属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充分发挥在推进“农科教结合”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农村的联系,开辟多种渠道为农村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服务。实行城乡优质教育资源联动,积极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行城乡学校干部联动,通过城乡干部互派互学互动,促进农村学校干部管理水平的提高。

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通过光盘播放点、卫星教学收视点和计算机教室三种模式让所有的农村中小学都能接收到优质教育资源。把三种模式的应用作为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突破口,把应用与推进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培训紧密结合,使三种模式的应用常规化。让农村远程教育工程真正“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通过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让所有的农村中小学都能接收到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做好农村贫困学生助学工作。根据国家和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6年春季开始,对农村地区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助学制度,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做好对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特教生和革命烈士子女“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对高中阶段家庭较为困难的贫困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高中阶段学校用于减免的经费不低于收费总额的20%(如遇自然灾害,减免比例应适当提高)。积极动员全社会关心资助贫困生成才成人,确保不让一个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加大对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学校的投入,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对农民工子女入学继续落实“三个一视同仁”、“三个特殊照顾”和“三个灵活办理”的政策,即对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评优评先、入队入团等方面同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学习困难者、家庭经济困难者、生活不便者给予特殊照顾;对农民工子女入学在收费、入学、转学等方面给予灵活办理。关注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子女的德育工作,确保每一个农民工子女都能健康成长。

2、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工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继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努力使青少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德育为先,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坚持贴近学生思想实际,贴近学生生活现实,贴近学生群体,努力做到学校德育工作师生交流互动、学科互动、校内校外互动、家校互动;根据不同学段确立德育工作重点,对小学生重点进行良好的语言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对中学生重点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职业学校学生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呼应社会发展潮流,培育学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人翁意识,加强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构建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作为德育工作重要内容,奠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教育;进一步加强社会实践教育,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努力为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高中阶段课程改革,改变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与美育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配合课改进程,改革和完善中小学考试评价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并能体现新课程功能和培养目标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和辅导评估体系;积极做好小学与初中课改、初中与高中课改的衔接工作,做好高中课改后的招生考试制度研究工作,切实通过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在教育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大力增强青少年学生的体质、意志力和终生锻炼的自觉意识。推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高体育课程和课外活动的质量,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建立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与监测机制,做好饮食卫生管理与卫生防病工作。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大力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优化学校艺术教育环境,提高艺术教育课程开课率和教学质量。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办法》,按照《福建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分年限达标规划》的部署,在巩固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成果的同时,完成  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创建一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积极推进普通话普及、社会用字规范化进程,切实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至2010年在全市基本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化”的工作目标。

3、实施“职业教育发展工程”

扩大职业教育规模。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确立职业教育为我市发展工业、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的指导思想,主动对接福州市七大产业集群,“十一五”期间,力争职业教育在办学规模、校企合作、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社会培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十一五”期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含省属中职、市属中职、成人中职、技工学校)保持在13万左右,其中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达7万人左右。学校开设的专业中第二产业专业的比例提高到40%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数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定位更加准确,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参加人次和质量均有明显上升。进一步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形成政府主导、依靠行业企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办学格局。

提升职业教育质量。进一步强化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统筹职业教育与当地经济建设、劳动就业、人力资源开发,统筹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瞄准福州市未来产业发展重点,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劳动力市场与需求动态对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进行宏观调控、适时调整。扩大加工制造类专业的招生规模,增加加工制造类的专业,重点发展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加工、焊接、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机电一体化、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等专业,增设与纺织服装产业、冶金产业、塑胶制品产业、医药化工产业相关的专业。强化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推广“职教集团”成功经验,进一步打通校企之间信息、资源和人才通道,推动校企双方形成稳定、协调、互动、双赢的发展关系。大力推广职业院校的课程改革,推行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进一步推动城乡之间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经费、设备落实到位。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重点专业建设,重点推进职业教育骨干示范校建设,积极推动职教集团优质名校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到异地、县城办分校,扩散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努力把省会城市职业教育发展规模优势转变为质量效益优势。

优化成人教育资源。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加强学校教育和继续教育相互结合,进一步改革与发展成人教育,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整合农村职业学校和农村文技校等成人教育资源,发挥农村职业学校的综合功能,建成集成人教育、学历教育、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绿色证书”教育为一体的职成教中心。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使新增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基本掌握一项在城镇创业、就业的技能,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城市活动。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继续教育,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开展自学考试、函授教育和继续教育,实现普通教育与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衔接,构建有福州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

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努力为社区内所有愿意接受教育者和培训者提供学习和教育的机会,努力做到课程设置多样化、学习时间弹性化、授课方式开放化。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推动社区内部、社区与社区之间的教育交流,提高社会全体成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

4、实施“高等教育提质工程”

加强市属高等院校质量建设。重点加强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教育学院三所公办高校建设,提升三所高校的办学质量,树立市属高校的强势品牌。办好现有7所民办高职院校,加强教育质量监控与管理。积极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围绕我市经济社会急需而又短缺的人才培养方向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形成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局面。

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工程”,支持市属高校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以及教学管理的改革,切实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指导市属高校结合办学定位,建设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示范性教学实习与实训基地,办好一批有特色、有水平的骨干专业,提升市属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积极服务在榕高校。在供水供电、后勤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主动为在榕高校做好服务工作,吸引更多的高校来榕办学,推动省会高等教育事业更快发展,努力形成省会城市高校集聚的人才优势、科技优势、文化优势。

5、实施“民办教育促进工程”

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总体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以独资办学、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举办学校。重点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服务工作,在师资培训、教学研究、招生、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

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健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级管理民办教育体制。规范民办学校准入标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财务监管,坚持年度审计结果公开制度,进一步促进民办学校按照章程依法办学。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与办学质量的分类评估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我市民办教育协会作用,建立有效的民办教育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支持其开展民办学校政策咨询、法律顾问、办学评估、财务审计及办事代理等中介服务活动,逐步形成政府行政部门实施宏观管理,中介组织提供服务,民办学校自主办学的管理体制。

6、实施“教师专业提升工程”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重点加强教师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完善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小学教师要达到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要达到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采取积极政策吸引优秀教师和优秀本科毕业生充实我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在定编定岗的前提下,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全面推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逐步形成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充满活力的激励竞争机制。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健全中小学校长考核、培训、奖励、监督等相关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任用中小学校长。完善优质校与薄弱校校级领导轮岗交流制度。完善校长培训制度,提高校长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逐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完善民办学校教师人事管理,积极为民办学校教师服务。

扎实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建设福州教育学院新校区,加强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把福州教育学院、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建成教师培训中心、教学研究中心、教育科研中心和信息中心。切实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师年工资总额的15—25%核拨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统筹规划,培训任务措施分三个层次:中小学、幼儿园培训以新一轮全员培训、农村教师培训、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训为主;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要建立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定期实践制度,与大中型企业、行业组织合作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实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工程,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高等教育教师培训,要构建学位提高、学术交流,科研资助相结合的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将民办教师培养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中统筹安排。健全市、县(市)区、校三级培训网络,拓展教学、教研、培训相结合的校本培训。通过评选“名学科带头人”、创建“名师工作室”等方式,充分发挥名教师带头示范作用。通过评选“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和培训骨干教师等方式,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才。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培训七年计划,组织动员中、小、幼教师通过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函授、脱产进修等各种途径,提高学历层次。

四、“十一五”期间福州教育事业发展政策保障

(一)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加大基础教育投入

强化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发展教育,确保财政对教育事业投入做到“三个增长”。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体制,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多元化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确保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将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继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教育。从严治教,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二)深化教育改革,不断增强办学活力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制定有关规章和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重点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社会力量办学纳入教育总体发展规划,依法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合理的教师流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规范制度。改革分配、奖励制度,完善“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分配制度。健全完善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机制,加强单位财产监管。严格教育审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杜绝各种乱收费。

深化教育方法改革。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现代社会对人才和劳动者素质的要求,确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目标、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手段与方法。

推进教育质量评价和监督机制改革。教育工作评估和学校各项办学评估统一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进行。创建全市教育发展性督导评估新机制,形成科学的教育督导评价机制。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适应新课程改革,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并将职业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和培育社会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形成政府、学校和社会相结合的立体化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

(三)加强领导,依法治教,保障“十一五”规划全面完成。

加强教育工作领导。要切实把教育工作放在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战略地位,保证教育优先发展,在人、财、物上给予教育工作大力支持和倾斜,特别是对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教育工作,在现有财政体制下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帮助。要给予教育更宽松的政策与体制创新的空间,形成更优惠、更灵活、更科学的教育发展政策环境,积极推动教育先行、教育提高、教育集聚、教育创新。要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坚持依法治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和教育行政处罚制度。强化教育督导、监察、审计等行政内部监督。重视教育司法,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坚持科研兴教、科研兴校,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认真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加强教育规划和重大教育方针政策的科学论证、科学决策研究,确保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重视教学教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全面提高福州教育质量。

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战略地位与作用,宣传教育工作发展成就,宣传教育界的先进典型,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共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省会城市教育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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