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解读

日期:2022-02-17 09:14 来源: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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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编制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市金融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了1.5个百分点,本外币各项存贷款超3.7万亿元,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累计91家,市值破万亿元,基金业发展水平进入中国金融中心10强,全国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省级分行均落地福州。

“十四五”时期,是推进我市金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金融中心的重要时期。为落实强省会战略,加快推进福州都市圈建设,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大局,根据《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建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本规划。《规划》编制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要政策文件为依据,经过“前期研究、草案编制、衔接修改、论证报批”四个阶段,并按照开门编制规划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金融“现代经济核心”、“实体经济血脉”作用,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重点实施“八大金融工程”,积极服务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为福州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劲金融支撑。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金融业发展的五条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五是坚持底线思维。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市金融业主要目标概括为“一中心三高地”,即围绕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积极服务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深度融入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大局,全面构建海丝核心区金融中心,打造数字金融创新高地、产业金融发展高地和海上金融先行高地,推动金融资源更加集聚、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完善、金融改革创新更加活跃、金融开放更加全面、金融生态更加优化。

主要指标方面,提出综合类、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政府性融资担保等5类发展指标。其中,综合类提出2025年我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600亿元,力争达1700亿元。银行类指标提出2025年我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超过2.5万亿元、贷款余额超过2.9万亿元。证券类指标提出2025年我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超120家,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额累计超过1.2万亿元。保险类指标提出2025年实现保费收入超过500亿元,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政府性融资担保指标提出2025年全市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4倍、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1%左右。

四、重点任务

提出七大重点任务:一是打造海丝核心区金融中心,发挥省会引领辐射作用;二是提升引金入榕工程,完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三是实施上市榕腾计划,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四是发挥数字金融引领,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五是深化产业金融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六是突出海上金融先行,推动更高水平双向开放;七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地方金融治理水平。

同时,提出六大专项行动:金融集聚专项行动、地方金融组织强基行动、上市榕腾计划专项行动、数字金融专项行动、产业金融专项行动、海上金融专项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为加快专项规划落地实施,提出五项措施: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完善政策配套支持、优化金融人才保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健全规划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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