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节能减排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福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总体部署,明确重点领域、行业、环节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方向,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较2020年分别减排16000吨、1100吨、3100吨、2750吨。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11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分别是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商贸领域能效提升工程、重点领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二)完善8个方面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分别是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经济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
(三)提出三点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强激励约束;三是营造绿色风尚,倡导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