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2-12-08 20:05

  一、出台背景

  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专家库依托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构建,是我市卫健科研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化数字赋能,实现专家选取自动抽取,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专家库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充分学习借鉴各省相关做法,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卫健委科技专家库建设情况,依据福建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了《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正式发文。

  三、主要内容

  《办法》总则、专家库建设管理、专家选取与使用管理、专家权利与责任、踪评价管理、附则等六章二十三条。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市卫生健康科技专家库的建设原则与运行管理情况与要求。

  (二)第二章专家库建设管理,明确专家库专家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专家来源、出入库要求以及信息更新等内容。

  (三)第三章专家选取与使用管理,明确专家库选取原则和选取方式等相关内容。专家选用包括自动匹配抽取和择优选取两种方式,提高专家遴选的精准性和匹配性,提升评审咨询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四)第四章专家权利与责任,明确专家在参与评价咨询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职责。

  (五)第五章跟踪评价管理,明确专家履责情况的跟踪评价,强调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对全过程操作留痕,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四、施行时间

  《福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2年12月8日起施行。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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