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解读
时间:2020-08-07 13:06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印发《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卫健委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要求县级及以下卫生健康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统筹推进本地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适用范围和时限。规定了《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的适用范围,并要求各县(市)区卫健局在2020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26月底前对已有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升级。三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从加强主动公开、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规范公开流程。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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