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区室内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4-07-05 16:10

  7月4日,市爱卫办下发《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区室内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责任划分、政策亮点等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1. 公共卫生需求:灭蚊、灭蟑螂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预防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2. 法律支持:依据《福州市除四害条例》,政府有责任组织和推动虫害灭杀活动,确保市民健康和生活环境的改善。

  3. 社会参与:《福州市除四害条例》强调全民参与,通过街(镇)和社区(村)动员和居民参与,形成强大合力。

  二、主要内容

  1. 统一行动:通知要求在城区室内开展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行动,以实现集中有效的除虫害效果。

  2. 活动组织:由政府组织,确保活动的有序进行,包括活动的宣传、实施和监督。

  3. 技术指导:对烟熏灭蚊蟑的方法进行指导,确保行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责任划分

  1. 政府和社区组织责任:街(镇)和社区(村)负责组织和动员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参与烟熏灭蚊、灭蟑螂活动,确保活动得到有效执行。

  2. 居民住宅责任:居民住宅的除虫害由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或街(镇)和社区(村)负责共用部位和设施的除四害工作。

  3. 非住宅建筑物责任: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由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公共场所,如机场、车站、码头,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政策亮点

  《福州市除四害条例》为室内烟熏灭蚊、灭蟑螂活动提供了法律基础,强调了政府的组织责任和全民参与的重要性。《通知》的发布是为了具体实施条例中的规定,通过统一行动提高除害效率,确保活动得到科学、有序的组织。同时,明确责任主体,有助于提高室内烟熏灭蚊、灭蟑螂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有利于各项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避免责任推诿,为实际工作中的除虫害活动提供指导和参考,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重要保障。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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