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8-1100-2006-000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06-04-20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福州市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应急〔2006〕13号
- 发布日期:2006-04-2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福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做好地震灾害前的医学准备,保证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项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我局组织制定了《福州市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应急预案(试行) 》,现下发执行。请你们根据预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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