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8-1100-2006-0001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06-09-05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应急〔2006〕20号
- 发布日期:2006-09-0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人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人禽流感病例,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我局组织制定了《福州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州市关于印发突发人间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榕卫疾控〔2005〕125号)同时废止。
附件:福州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二〇〇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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