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8-1100-2018-0009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8-12-14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办〔2018〕88号
- 发布日期: 2018-12-18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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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计局,市属各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的通知》(闽卫办便函〔2018〕7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卫办〔2017〕19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市卫计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可控。
二、开展自检自查
各县(市)区卫计局和市属各卫生计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采购、仓管、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三、开展行业督查
市卫计委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卫计局和市属各卫生计生单位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是否入柜加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是否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等。(具体详见附件)
四、加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卫计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19年1月7日前书面报送市卫计委办公室。联系人:林涛,电话:83318233。
附件: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督导检查表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督导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说明 |
检查情况 |
整改意见 |
1 |
单位是否指定专门科室牵头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
查看单位正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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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险化学品采购、仓管、使用、废弃处置等各岗位是否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各岗位均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上墙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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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暂存处是否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
现场查看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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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危险化学品暂存处是否设置警示标志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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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危险化学品是否入柜加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是否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
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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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出入库是否建立台账并签字确认,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是否记录消耗量 |
查看入库签收人、出库领用人签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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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定期进行清点 |
查看记录,并随机抽取一种危险化学品核对入库、领用、使用等环节数量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说明缺口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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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查看废弃处置的台账和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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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定期组织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
查看安全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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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 |
现场询问,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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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
现场询问,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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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参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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