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0200-2012-0002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2-03-15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分类代码(修订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医〔2012〕29号
  • 发布日期:2012-03-1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分类代码(修订版)》的通知
榕卫医〔2012〕29号
来源:福州市卫生局 时间:2012-03-15 00:00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单位、市管民营医院、省建新医院、省金鸡山温泉疗养院:

现将《福建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分类代码(修订版)的通知》(闽卫医函20121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福建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疾病分类与代码(修订版)》的通知

闽卫医函2012143

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厅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分类与代码(修订版)》的通知”(卫办综发〔2011〕166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信息系统改造和住院病案首页填报的衔接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