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
《关于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性的“老年宜居社区”示范城市的建议》(194039号)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从需求出发,将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纳入各地规划
2018年1月17日,市政府印发的《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将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其中,第三章第五节“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从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老旧建筑适老化改造,为所有老年人营造支持性宜居环境;积极发挥福州大数据产业优势,推进健康管理信息化,构建“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氛围等三方面设置了工作重点和目标考核内容。
二、组织开展针对老年人的普查调研
为全面掌握“十三五”期间全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现状与变化情况,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关于“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和发布制度”的指示。2018年8月,我市全面启动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监测调查。全国老龄办抽取了我市4个县(市)区16个街道64个社区264名老人开展了监测调查,调查内容围绕老年人生活状况,重点了解城乡老年人在家庭、健康、照料护理服务、经济、社会参与、维权状况、宜居环境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状况。调查数据除了进一步摸清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之外,还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支撑,通过比较调查数据,能反映出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和老年人生活状况变化的基本趋势。
自2000年以来,全国老龄办已连续开展了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工作,2015年开展了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之后每年要对老年人生活状况进行追踪调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老龄委综合协调职能,推动老龄委成员单位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好“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工作。
十分感激您对老龄事业的关心,我们将以办理您的提案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努力把我市各项老龄工作做实做好。希望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联系,相互沟通,共同推进我市的老龄事业发展。
领导署名:陈敬水
联 系 人:卢 净
联系电话:83532056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政协提案建议采纳情况及实施安排表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填报时间:2019年5月22日
提 案 名 称 |
提案编号 |
提案委员姓名或提案单位名称 |
承 办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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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性的“老年宜居社区”示范城市的建议 |
194039 |
市民建 |
市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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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建议采纳情况及实施安排 |
建 议 内 容 |
采 纳 情 况 |
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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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 |
从需求出发,将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纳入各地规划 |
已采纳。2018年1月17日,市政府印发的《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将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其中,第三章第五节“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从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老旧建筑适老化改造,为所有老年人营造支持性宜居环境;积极发挥福州大数据产业优势,推进健康管理信息化,构建“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氛围等三方面设置了工作重点和目标考核内容。 |
2018年1月17日,市政府印发的《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将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其中,第三章第五节“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从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老旧建筑适老化改造,为所有老年人营造支持性宜居环境;积极发挥福州大数据产业优势,推进健康管理信息化,构建“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氛围等三方面设置了工作重点和目标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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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的评价 |
优 |
√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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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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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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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评价 |
办 理 态 度 |
满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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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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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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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结 果 |
满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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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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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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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采纳情况”请填写是否采纳提案建议,以及已采纳的落实情况,未采纳的主要原因;
②“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请填写对采纳的提案建议拟采取的办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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