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3000-2019-0005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6-11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19309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卫疾控〔2019〕34号
  • 发布日期:2019-06-1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193095号提案的答复
榕卫疾控〔2019〕34号
来源:卫计委 时间:2019-06-14 17:12

戴雯、曾飒爽委员:

《关于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的几点建议》(193095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相关工作建议,结合我委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我委提前部署、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18年推动市政府出台了《福州市防治慢性病工作规划(2018-2025)》,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慢性病防治体系内容,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管理相结合,以健康教育和近视管理为主要手段,以控制近视危险因素为干预重点,对中小学生视力保护行为方式教育进行要求,实现预防工作关口前移;协同教育等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整体统筹、部门联动,全面推动实施《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建立完善“部门协作、家校协同、社会参与、综合防控”长效防控机制。

二、落实视力检查,加强健康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扎实推进儿童视力筛查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0-6岁儿童视力检查工作,注重强化早期筛查和发现,为0-6岁儿童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避免或延缓近视的发生。我委每年组织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包含青少年学生视力情况在内的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对我市学生进行健康体检营养评价,及时发现学生视力问题,眼科专科机构及综合性医院眼科门诊为儿童青少年视力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和诊疗服务。

三、深入开展宣传,提高爱眼意识

全市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通过广播、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公众媒体上大力宣传用眼卫生和爱眼护眼知识,一是充分利用“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世界青光眼周”等健康主题日,宣传眼健康科普知识,加强全社会近视防控科普宣传,破解“近视不是病”的长期错误理念,呼吁公众关注并参与到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中,营造人人爱眼护眼的社会氛围;二是组织医务人员联合教育局深入托幼机构、中小学开展视力筛查和近视防控知识宣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儿童及青少年近视预防健康知识及必要的爱眼、护眼健康技能。2018年累计开展宣讲182场次,近3年各级医疗机构累计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325次。三是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家庭医生医疗卫生服务时,同时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目前我委正在协同教育等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要求,成立专家组并制定筛查方案,为全面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干预夯实基础,提供依据,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考核制度,在建立和完善“部门协作、家校协同、社会参与、综合防控”长效防控机制过程中,也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进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钟平沂

人:陈秀燕

联系电话:83301969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6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政协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一览表

以下项目由提案者填写:

以下项目由承办单位填写:

提案者

案由

提案编号

答复类别

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分管领导

戴雯、曾飒爽

关于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的几点建议

193095

A

市卫健委

钟平沂

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

建议内容

采纳情况

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建议1

改善学校的视觉环境,多种绿色植物

未采纳

依据职责分工该内容不在我委职责范围内。

建议2

严格执行课桌椅高度标准

未采纳

依据职责分工该内容不在我委职责范围内。

建议3

严格管控电子产品的使用,加强体育锻炼

未采纳

依据职责分工该内容不在我委职责范围内。

建议4

加强学生视力的管理,开展定期监测

已采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扎实推进儿童视力筛查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0-6岁儿童视力检查工作,注重强化早期筛查和发现,为0-6岁儿童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避免或延缓近视的发生。我委每年组织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包含青少年学生视力情况在内的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对我市学生进行健康体检营养评价,及时发现学生视力问题,眼科专科机构及综合性医院眼科门诊为儿童青少年视力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和诊疗服务。

建议5

在社区配备视力矫正仪,方便假性近视的孩子就近进行矫正。

未采纳

依据职责分工该内容不在我委职责范围内。

建议6

加大对眼睛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违法护视、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未采纳

依据职责分工该内容不在我委职责范围内。

建议7

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未采纳

依据职责分工该内容不在我委职责范围内。

建议8

出台有利于保护学生视力的相关强制标准,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考核制度。

已采纳

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考核制度。

提案

者对

提案

办理

评价

办理态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评价

备注

 

 

 

 

办理结果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注:1、本表先由提案者根据提案原文填写建议内容,作为附件与提案原文同时提交;2、本表与立案提案同时交办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根据办理情况及提案质量填写相关项目,作为附件与答复件同时反馈;3、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根据承办单位办理质量填写评价意见;4、“采纳情况”请填写是否采纳提案建议,以及已采纳的落实情况,未采纳的主要原因;5、“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请填写对采纳的提案建议拟采取的办理措施;6、评价项目在相应空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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