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道新委员:
《关于着力完善健康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1930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委作为健康扶贫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协调市扶贫办、医保局、民政局等健康扶贫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密切配合,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先后出台实施福州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方案、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等10余份政策文件。在贯彻实施省级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方案和大病专项救治方案,并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范畴,有力推动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等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
一、前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精准施救,全面落实大病专项救治。按照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落实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5个县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调所在乡镇政府和村居组织,动员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确保救治措施的实施进度和落实进度;建立“一人一策”救治台账,依托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大病救治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在深入做好现有18个病种专项救治基础上,将救治病种扩大到不少于21个,到2020年逐步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市级定点医院和县域内定点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和综合服务窗口,落实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及“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机制,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优惠政策。并在此基础上我市继续对患有“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其他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其它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等其它5种重特大疾病的患者实施救治。截止到目前,我市健康扶贫保障对象共救治并享受第二道补助13种大病患者128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4种长期慢病人员开展救治和服务管理,全市扶贫开发对象整体救治率达98%左右。2019年4月26至30日,我委会同市医保局到闽侯、连江、罗源、永泰、闽清五个县及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开展督导调研,协调解决扩大定点医院范围、规范转诊程序等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进村入户宣传工作。五个县通过家庭医生团队及挂钩帮扶干部,加强对贫困人口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宣传。五个健康扶贫县也充分利用以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纪念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契机,送医送健康下乡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宣传,加强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此外,五个健康扶贫县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主题服务活动、健康扶贫义诊宣传活动、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活动等现场宣传服务活动,既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又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获得感,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二是积极丰富宣传载体。我委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政务微信、网站等,开展有关健康扶贫工作的报道和宣传。要求市属各单位也要积极运用宣传栏、LED电子屏、官网等开展好健康扶贫宣传报道。2018年我委围绕扶贫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与福州日报合作,推出健康扶贫一个专版,反响良好。2018年12月,我委对接对接省、县卫健委(局)宣传处,认真落实国家、省属新闻媒体赴永泰县实地调研,开展健康扶贫新闻采访有关工作,新华网、东南网、《东南快报》、《福建卫生报》、《福建日报》集中刊发了永泰县健康扶贫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相关报道也被省市、县三级的卫健系统新媒体平台转发,造浓宣传氛围。
(三)实施中心乡镇卫生院支持发展工程。2018~2020年继续投入2.0亿元以上用于实施20所中心卫生院支持发展工程,强化发挥中心乡镇卫生院区域辐射功能,加强诊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内科、普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中医科、康复科等常见病专科发展建设等有效措施,至2019年5月底市级财政已下达建设补助资金7000万元,余3000万元于2020年下达。各县(市)区根据各中心卫生院项目单位建设实际配套补助资金,积极推进软硬件建设,到2020年中心卫生院发展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发展成为县域医疗分中心,提升农村地区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四)精准培养,加强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编制动态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县域编制总量核定、统筹管理,根据常住人口变化及时调整核编。2017年,各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的编制标准,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重新核定工作,以后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轮调整核编。县级编制、卫健部门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类别、功能定位和业务需求等情况,实行区域总量控制、合理调配、集约使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数内,采取入编和占编不入编两种方式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占编不入编人员要按照岗位设置标准和专业需求,聘用条件、数量等由县级卫健行政部门确定。入编与占编不入编人员实行同岗同酬,编制数内的占编不入编专技人员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内专技人员平均水平。人员编制数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在核定编制数的基础上再聘用一定数量的编制数外的人员,聘用人员的条件、数量、人员工资和财政补助标准由县医管委确定。二是加强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通过学费代偿、提高边远地区基层卫生人才奖励津贴等措施,加大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引进。在省级基础上,我市对贫困地区卫生院应往届本专科医学毕业生,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0.5万元和0.36万元的学费代偿补助,对边远乡镇卫生院本科以上卫技人员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万元。三年来全市79个边远乡镇卫生院共招聘、引进特岗医师、高校毕业生、全科医生等共325名,有效缓解边远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人才困难问题。三是多渠道保障贫困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待遇,在省级基础上,市财政对79个边远乡镇1160个村卫生所的1324名村医每月增加100元津贴,对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村村医在上述基础上每月再增加100元津贴,贫困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待遇收入不断得到提高。
(五)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和村卫生所建设。我市每年安排开展一批村卫生所建设,至2018年底全市共建成集体用房的卫生所969个。根据各地申报,2019年继续开展130个村卫生所建设,建设资金共计841.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397.76万元,目前资金申请文件已于5月中旬上报市政府待批复后下达执行。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方面,前期我委积极配合林绍彬副主席起草《筑牢基层乡村医生队伍网底》的提案带到全国两会,积极配合农工党福州市委会起草《解决乡村医生社会保障问题》的小组提案带到全省两会,目前国家和省里有关部门在积极研究办理该建议案。《关于提升我市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的建议》(194010号)提案列为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监督性提案,经市政协领导两次组织召开的协商会,形成初步政策措施方案,目前我委与市直有关部门积极会商研究形成政策草案,预计于6月份上报市政府研究。
二、建议采纳情况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部署,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关于着力完善健康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有关建议,尽快放开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限制范围,着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知晓率,着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服务能力等,促进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稳定脱贫。
(一)放开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限制范围,切实为贫困患者就诊提供便利。一是与市医保局积极协调、紧密配合,进一步完善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调整扩大定点医院范围,规范转诊程序等。二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通知》(闽政办〔2019〕32号)精神,相应扩大我市“第二道”补助疾病种类范围。三是配合医保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方式,完善商业补充保险保障机制,减轻贫困户的医疗费用负担。对特别困难的贫困大病患者,在医保报销、大病补偿、商业保险报销后,再给予一定救助,实现“治愈一人、脱贫一户”。
(二)着力加强健康教育和扶贫政策宣传,提高贫困患者的政策知晓率。一是出台文件加大扶贫宣传工作力度,要求各单位每月报送一条扶贫政策宣传新闻线索,积极组织福州日报,福州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采写、报道;二是积极配合扶贫办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在扶贫办牵头下,综合利用委网站、微信,福州电视台《健康福州》等平台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
(三)着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呼吁省里重启省级财政预算内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诊疗设备配置,加大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力度,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居医疗机构就医条件。积极研究解决乡村医生人员身份、薪酬、养老、医保、生育、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等保障问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研究将符合条件(年龄、学历、资格水平)的乡村医生通过公开择优考录等方式,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技人员身份,纳入政府财政供养体系,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夯实农村地区分级诊疗网底,做好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步伐,拓展构建国家-省-市-县-乡-村完整的居民诊疗信息链平台,建立电子病历、检验和影像等信息系统对接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和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形成完整的居民健康信息库,为健康扶贫工作提供强大的信息化技术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实施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借鉴、采纳。
领导署名:李 明
联 系 人:刘炳煌
联系电话:83312012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政协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一览表
以下项目由提案者填写: |
以下项目由承办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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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案由 |
提案编号 |
答复类别 |
承办单位 |
承办单位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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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道新 |
关于着力完善健康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
193075 |
A |
市卫健委 |
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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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 |
建议内容 |
采纳情况 |
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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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 |
放开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限制范围,切实为贫困患者就诊提供便利。 |
采纳 |
在深入做好现有18个病种专项救治基础上,将救治病种扩大到不少于21个,到2020年逐步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一是与市医保局积极协调、紧密配合,进一步完善我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调整扩大定点医院范围,规范转诊程序等。二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通知》(闽政办〔2019〕32号)精神,相应扩大我市“第二道”补助疾病种类范围。三是配合医保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方式,完善商业补充保险保障机制,减轻贫困户的医疗费用负担。对特别困难的贫困大病患者,在医保报销、大病补偿、商业保险报销后,再给予一定救助,实现“治愈一人、脱贫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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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2 |
着力加强健康教育和扶贫政策宣传,提高贫困患者管理自身健康的自觉性和政策知晓度。 |
采纳 |
一是出台文件加大扶贫宣传工作力度,要求各单位每月报送一条扶贫政策宣传新闻线索,积极组织福州日报,福州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采写、报道;二是积极配合扶贫办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在扶贫办牵头下,综合利用委网站、微信,福州电视台《健康福州》等平台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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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3 |
着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服务能力。 |
采纳 |
2018~2020年继续投入2.0亿元以上用于实施20所中心卫生院支持发展工程,强化发挥中心乡镇卫生院区域辐射功能,加强诊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内科、普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中医科、康复科等常见病专科发展建设等有效措施,积极呼吁省里重启省级财政预算内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诊疗设备配置,加大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力度,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居医疗机构就医条件。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步伐,拓展构建国家-省-市-县-乡-村完整的居民诊疗信息链平台,建立电子病历、检验和影像等信息系统对接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和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形成完整的居民健康信息库,为健康扶贫工作提供强大的信息化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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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者对 提案 办理 评价 |
办理态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评价 |
优 |
良 |
中 |
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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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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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先由提案者根据提案原文填写建议内容,作为附件与提案原文同时提交;2、本表与立案提案同时交办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根据办理情况及提案质量填写相关项目,作为附件与答复件同时反馈;3、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根据承办单位办理质量填写评价意见;4、“采纳情况”请填写是否采纳提案建议,以及已采纳的落实情况,未采纳的主要原因;5、“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请填写对采纳的提案建议拟采取的办理措施;6、评价项目在相应空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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