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辉委员:
《关于仓山区分级诊疗中慢性病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19305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的医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采取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改革运行体制机制等有效措施,有力推动我市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逐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73家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管理模式,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分配与人员绩效激励机制挂钩,提升慢性病管理项目实施效果,2018年我市取得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考核全省第1名的优异成绩,并代表福建省接受项目国家级考核,取得全国第4名的良好成绩。
一、前期开展的工作
(一)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一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自2017年起,我委与福州电视台联合推出《健康福州》专栏,传播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该节目全面覆盖福州市所辖地区,目前已播出63期。二是积极拓展新媒体平台的功能,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反映我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动态和健康科普知识。三是借助每年的宣传日(世界卫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在公园、街道、社区、学校开展健康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倡议书、宣传单及控油、限盐等健康支持性工具和宣传小册子,普及各种慢性病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控制措施等知识,提高公众主动防控慢性病的意识,自觉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和健康行为,从而达到预防慢性病发生的根本目的,提高人群寿命和健康质量。
(二)贯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文件精神。由我委牵头拟定的《福州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榕政办〔2016〕188号)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方案中明确了坚持慢病先行与专病专治相结合,坚持提升能力与分工协作相结合,坚持资源共享与双向转诊相结合原则。一是基层医疗机构以实施全科医疗服务为目标,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疑难重症患者,切实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二是按照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患者在医院诊疗,康复期患者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总体原则,已制定出台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甲状腺癌、乳腺癌等慢性病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技术方案,并将公立医院慢性病分级诊疗绩效纳入院长年度目标考核,引导不同级别医院按分级诊疗目录开展诊疗服务。
(三)完善基层人才培训机制,提升基层人才慢性病管理水平。一是建立上下联动的人才流动和培养机制,允许医师在医联体内流动执业,医联体牵头医院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有计划地安排安排管理团队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 “走下去”,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带教、查房、坐诊、会诊、讲座、专科共建、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各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管理干部和骨干医务人员“送上来”跟班学习,到牵头医院免费业务进修及接受管理培训。二是加强基层在岗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在岗人员五年内至少参加一轮培训。每年由市卫计委统筹安排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医技、药剂、护理、公共卫生等各类短期培训班至少各1期,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远程培训工作。培训经费除了省财政补助外,由市、县(市)区财政给予配套。
(四)强化医联体长效帮扶制度。一是探索医联体、医共体组合式签约。我市已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加入市级医联体全覆盖,形成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321”纵向医联体组织模式。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在医联体或医共体内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在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逐步实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提前10天将30%门诊、影像和检验检查号源向家庭医生开放(并提前3天预留5%号源)。二是建设“家庭医生工作站”。通过优化基层医疗机构场所功能布局、设备配置、互联网+健康和物联网+健康等信息化技术支撑等,实现签约服务、基层首诊、 远程门诊、上下转诊、健康管理等“一站式”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在上级医院设立“家庭医生远程门诊中心”,开展“1+1(全科+专科)远程联合门诊”,对接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远程诊疗、预约诊疗、检查和住院等双向转诊需求。
(五)建立区域诊疗平台,畅通远程医疗服务渠道。建立远程医疗平台,推广“基层检查、医院诊断”模式,推动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完成放射影像信息平台建设,为缺乏放射科医生的基层单位提供放射诊断,实现1小时内出具会诊报告,共出具远程影像报告单1.18万份;成立心电远程会诊中心和胸痛中心,为基层医疗机构实时会诊,出具心电图报告单近1.25万份;建立检验数据交换平台,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输互认检验报告1.49万份。建立了妇产科重症、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麻醉等6个远程会诊平台,牵头医院专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危急重患者的实时无偿会诊服务。
(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一是目前我委已经规划建设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家庭医生信息系统,内容包含慢病管理服务,通过建立全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实现远程监测、个性干预等工作流程。同时,建立科学管理个人健康的基础数据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慢病管理信息等,实现社区、医院服务24小时在线交互,通过电话、网络、生命体征监控系统等多种现代化技术,实现个人与社区、医院的互联互通。二是建成全市统一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基层医疗机构数据共储、互联互通。打造首个医疗便民服务平台“榕医通”,实行统一门户、统一支付和预交金通用,实现预约挂号、报告查询、费用支付等综合便民服务。
(七)加大发展性财政投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硬件基础。一方面通过加强技术帮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实力,另一方面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五年来,市县财政约投入6.22亿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等,投入比增三倍多。2018~2020年继续投入2.0亿元以上用于20所中心卫生院加强建设达到二级医院水平,支持中心卫生院发展成为县域医疗分中心,提升农村居民基层就医优质资源可及性。
二、建议采纳情况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关于仓山区分级诊疗中慢性病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全力推进基层慢性病管理工作。
(一)持续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深化基层医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确保倾斜基层的财政保障、人事职称、人才培养、薪酬激励机制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建立完善县总医院、城区医疗集团等医联体运行机制体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优质人才与技术资源下沉基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重点加强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出台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意见,着重考虑简化手续,为基层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建立定向委培制度,委托医学高校实行定向招生,采取学历教育方式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能够扎根的本、专科毕业生。实施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扩大全科医生培训规模,力争到2020年实现每万人口拥有2~3名全科医生。开展全科医师定向委培、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及临床医学本专科层次成人学历教育。
(三)全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结合当前医疗资源分布和城乡建设实际,编制《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年)》,推进县(市)区政府建立与规划、建设等部门建立“规划-建设-移交”会商对接机制,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用房配套建设。继续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政府绩效考核,到2020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全覆盖。
(四)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18~2020年市县财政继续投入2.6亿元左右用于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强化常见病专科建设等有效措施,到2020年全市建成20所标杆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所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居民基层诊疗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五)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信息化水平。不断完善我市基层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构建市-县-乡-村完整的居民诊疗信息链平台,建立电子病历、检验和影像等系统对接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形成完整的居民健康信息库。结合健康医疗大数据信息化建设,不断探索互联网、物联网+健康医疗模式,建设“健康闽都”家庭医生App,实现就诊预约、健康档案查询、健康管理、医患互动、体征监测、健康教育等功能,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您的宝贵意见与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学习、积极吸纳,共同努力把有关工作抓得更好更实。
领导署名:叶 明
联 系 人:陈 欣
联系电话:83312658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政协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一览表
以下项目由提案者填写: |
以下项目由承办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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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案由 |
提案编号 |
答复类别 |
承办单位 |
承办单位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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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辉 |
关于仓山区分级诊疗中慢性病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 |
193053 |
A |
市卫健委 |
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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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 |
建议内容 |
采纳情况 |
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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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 |
加强健康教育 |
采纳 |
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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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2 |
建立完善的上下级医院转诊制度 |
采纳 |
贯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文件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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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3 |
着重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慢性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
采纳 |
完善基层人才培训机制,提升基层人才慢性病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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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4 |
建立长期帮扶机制 |
采纳 |
强化医联体长效帮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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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5 |
建立健全区域诊疗共享平台 |
采纳 |
建立区域诊疗平台,畅通远程医疗服务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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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6 |
加强信息化支撑建设 |
采纳 |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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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7 |
健全社区慢性病管理经费机制,完善医疗设备 |
采纳 |
加大发展性财政投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硬件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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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者对 提案 办理 评价 |
办理态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评价 |
优 |
良 |
中 |
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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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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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先由提案者根据提案原文填写建议内容,作为附件与提案原文同时提交;2、本表与立案提案同时交办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根据办理情况及提案质量填写相关项目,作为附件与答复件同时反馈;3、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根据承办单位办理质量填写评价意见;4、“采纳情况”请填写是否采纳提案建议,以及已采纳的落实情况,未采纳的主要原因;5、“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请填写对采纳的提案建议拟采取的办理措施;6、评价项目在相应空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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