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8-3000-2022-0005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7-01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223008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卫信息〔2022〕26号
- 发布日期:2022-07-06
- 有 效 性: 有效
林实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的建议》(2230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拓展服务空间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允许医疗机构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医院发展,于2018年11月印发《福州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构建互联网医院顶层设计,打造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福州市卫健委紧跟国家政策导向,积极推进互联网医院发展,通过整合线上线下医疗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于2020年10月建设完成全国首个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区域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各医院只需在平台上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取得互联网医院牌照,即可完成建设,无需自行搭建互联网医院系统。
该平台以榕医通、e福州等APP为服务入口,提供在线诊疗、处方流转、健康管理、数据监管和后台管理五大功能模块,不仅为百姓提供常见病、慢性病在线复诊服务及居家康养等保健服务,具有数据共享、服务范围广、账号互通、余额共用、严格管理、安全高效等特点。依托该平台我市已有5家医院取得互联网医院牌照,位列全省前列,另有多家医院已启动互联网医院建设工作。截止目前,每月线上复诊量超过2000人。新冠疫情发生后,形成以抗疫义诊为主、健康咨询为辅的“互联网+健康医疗”新模式,累计为超过4万人次提供优质的在线卫生健康服务,助力全市疫情防控。
二、有关鼓励应用互联网手段开展家庭医生签约
2022年3月,我市在全省首创“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榕医通微信公众号上搭建家庭医生签约平台,居民使用手机就可完成签约、咨询、预约、履约评价、积分兑换等流程。同时,通过强化全科+专科履约,实现基层全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市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及三级民营医院中级职称以上专科医师提供预约和转诊服务。居民通过关注“榕医通微信公众号-家庭医生”,可以实现以下内容:
一是可自主选择签约机构、签约团队、健康顾问;
二是可自主按照服务包子清单对签约机构履约情况进行履约评价;
三是可自主查阅健康教育信息或在线健康咨询;
四是可自主预约登记上级健康顾问或健康顾问外的其他医生,并享受优先诊疗服务;
五是可享受查阅健康教育、履约评价、档案校对、问卷调查等项目积分,并在次年享受按照积分总数兑换艾灸盒灸、乙肝两对半等15个不同层次的积分兑换增值服务项目,真正通过1部手机实现居民网上签约、网上确认、网上评价及享受增值服务全过程。
三、有关鼓励对互联网医疗实行医保付费
目前,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完善“互联网+诊疗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三甲医院开展互联网复诊诊查费,均按普通门诊诊察类项目15元/人价格收费。然而,受限于技术等因素,线上问诊获取信息的方式有所局限,医生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进行沟通,才能获取足够的有效信息,线上问诊医生的付出和获得不成正比,一定程度上影响医院和医生的积极性,无法推动互联网医院持续良性发展。针对此问题,我委与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持续沟通,目前在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州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专项规划》(榕政办〔2022〕47号)中已明确“做好互联网医院相关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医院接口规范,支撑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院接入医保结算,完善互联网医院的医保监管”,后续我委将持续对接,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实现医保付费。
下一步,我委加大建设力度,结合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巩固疫情期间形成的预约诊疗、线上诊疗的形势,慢病、常见病复诊首选线上诊疗,扩大互联网医院影响力,让病人、医生适应并信赖互联网诊疗。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各类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成为全国健康信息便民惠民示范区。
领导署名:陈新旭
联 系 人:陈振伟
联系电话:0591-83222175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
市政协提案建议采纳情况及实施安排表
提 案 名 称 |
提案编号 |
提案委员姓名或提案单位名称 |
承 办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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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的建议 |
223008 |
林实 |
福州市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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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建议采纳情况及实施安排 |
建 议 内 容 |
采 纳 情 况 |
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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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 |
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拓展服务空间 |
采 纳 |
福州市卫健委于2020年10月建设完成全国首个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区域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各医院只需在平台上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取得互联网医院牌照,即可完成建设,无需自行搭建互联网医院系统。该平台以榕医通、e福州等APP为服务入口,提供在线诊疗、处方流转、健康管理、数据监管和后台管理五大功能模块,不仅为百姓提供常见病、慢性病在线复诊服务及居家康养等保健服务,具有数据共享、服务范围广、账号互通、余额共用、严格管理、安全高效等特点。依托该平台我市已有5家医院取得互联网医院牌照,位列全省前列,另有多家医院已启动互联网医院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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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2 |
鼓励应用互联网手段开展家庭医生签约 |
采 纳 |
2022年3月,福州市在全省首创“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榕医通微信公众号上搭建家庭医生签约平台,居民使用手机就可完成签约、咨询、预约、履约评价、积分兑换等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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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3 |
鼓励对互联网医疗实行医保付费 |
采 纳 |
目前在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州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专项规划》(榕政办〔2022〕47 号)中已明确“做好互联网医院相关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医院接口规范,支撑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院接入医保结算,完善互联网医院的医保监管”,后续我委将持续对接,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实现医保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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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的评价 |
优 |
√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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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评价 |
办 理 态 度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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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结 果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注:①“采纳情况”请填写是否采纳提案建议,以及已采纳的落实情况,未采纳的主要原因;
②“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请填写对采纳的提案建议拟采取的办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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