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3000-2023-0002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7-10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0232016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卫妇幼〔2023〕13号
  • 发布日期:2023-07-1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0232016号提案的答复
榕卫妇幼〔2023〕13号
来源:市卫健委 时间:2023-07-11 17:22

黄航委员:

  《关于加强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措施的建议》(202320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问题

  我市目前妇产及儿童医院资源已形成省、市、县(区)三级医疗体系的布局。其中,近年我市在中心城区周边新增福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一期、福建省妇产医院、福建省儿童医院等大型三级医院,共增加床位2300张,满足新开发片区的人口就医需求,缓解中心城区的医疗救治紧张局面。同时,我委高度重视母婴安全工作,2021年起持续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巩固落实母婴安全各项制度,建强2家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一总医院、市二总医院),指导规范各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转诊救治工作,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全面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提升危重症患者的判别、转诊及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二、有关加快公共托幼服务发展问题

  近年来我市大力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备案托育机构91家,托位7411个;其中普惠托育机构37家,普惠托位3260个,实现了普惠托育县(市)区全覆盖。一是建章立制强支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政府政策清单的通知》,出台土地供给、规划配套等支持政策,优先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福州市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试行)》。二是争取资金推项目。与发改部门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性托育项目及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建设项目,带动和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2023年争取省级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1760万元,新增普惠托位1760个。三是多元发展扩供给。支持国有资本开展普惠托育服务,鼓楼区国投累计建设7家普惠托育园(已建成4家)、国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省国资委下属)建成7家普惠托育园;支持医疗机构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医、育”一体普惠托育园;支持建设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在鼓楼、仓山、福清建成社区普惠托育点7个。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妇产科和儿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示范带头作用,全力保障母婴安全;持续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建设,继续增加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推动建成覆盖城乡的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我市妇女儿童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积极采纳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女健康水平。

 

  领导署名:林  实

  联 系 人:刘丽特

  联系电话:83305703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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