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8-3000-2024-000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4-19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84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卫老龄〔2024〕6号
- 发布日期:2024-04-24
- 有 效 性: 有效
傅天龙代表:
《关于推动我市家庭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284号)收悉,我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加强居家医疗服务,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相关政策
2020年11月,市卫健委联合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和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特定人群、重点是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适宜的诊疗服务、检查服务、康复治疗、基础护理、指导评估、安宁疗护等64项上门医疗服务。2022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福州市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福州市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要积极推进“长者食堂、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安宁疗护、长期护理保险”等我市特色亮点的试点工作,把养老和医疗的专业服务递送到老年人身边和床边。
二、将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
(一)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本辖区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1次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随访。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建立完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69.22万份,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达54.19万人。
(二)积极探索家庭病床试点及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是在全省率先启动家庭病床服务试点。2021年2月,为满足行动不便患者就医需求,缓解群众住院难与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矛盾,福州市率先启动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医生签约对象提供家庭病床服务,为特定人群、重点是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并在全省推广。2023年家庭病床工作进一步提质扩面。相继制定了《福州市家庭病床质量控制评价标准》和《福州市家庭病床业务指导(试行)》。截至目前,全市160家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累计接受申请2000余人,建床1900余人次。二是创新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2年3月以来,福州市依托“榕医通”微信公众号和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是集智能签约、团队协作、医患互动、预约转诊、医护上门、健康管理、积分增值、智能监管等8个应用为一体的一站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模式,在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过程中,科学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提供相应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居民通过线上完成签约即可享受网络问诊、医护上门、健康管理等服务。让行动不便的老人,“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捷的医疗服务。现已吸引83.68万老年居民主动签约。
(三)探索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针对群众对安宁疗护(临终关怀)工作的了解和认可,2023年以来,我委在29家医疗机构建立安宁疗护床位的基础上,再指定了40家医疗机构开展居家安宁疗护试点,结合家庭病床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居家安宁疗护服务。
傅天龙代表,十分感谢您对老龄健康事业的关心,我们将以办理您的建议为契机,开拓新思路,将工作做实做细,希望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联系,相互沟通,共同推进我市的老龄健康事业发展。
领导署名:陈敬水
联 系 人:卢 净
联系电话:13******711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